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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长崔智友:培育法治思维 善用法治方式

A-A+2013年11月5日16:38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培育法治思维 善用法治方式

  ——论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这个具有开创性的全新表述,从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两个层面指明了依法治国的具体路径。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职能,也必须树立法治思维、善用法治方式,才能为社会创造出更大生产力。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新时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必然选择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预防职务犯罪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基本准则。现代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其显著特征是成熟的市场运行机制与良好的宏观调控机制通过法律的整合衔接契合。当前,一些市场主体和政府主体关系混乱,国家公职人员处理公共事务缺乏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职务犯罪的重要诱因。因此,必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一方面要致力于树立市场主体的公平意识和法治思维,培育良好的法治经济氛围,另一方面要着力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运行法则,为市场经济主体设立行为规则,防止出现滥用权力扰乱公平竞争的现象。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塑造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理性品格的根本方法。以往的预防工作具有较强的政治色彩,相对而言,理性品格较弱。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求适当调控预防工作的政治情感、克服预防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同时力求在完善工作规则、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这将提高预防工作的规范性、规律性和科学性。因此,除要从根源上和更深层面探索如何消除职务犯罪的诱因外,预防工作本身必须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现创新发展。

  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权的能力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根本途径

  国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社会资源和公共财富进行合理配置,这在创造社会生产力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不断提升国家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权的能力,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根本途径。

  一是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定国家公职人员的理想信念,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理想信念和党风党纪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督促公职人员保持廉洁操守,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二是要自觉树立法治思维,树立依法行政、依法行权的意识。国家公职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养成行权过程在目的、权限、内容、手段、程序五个方面都要合法的习惯,将抽象的法治思维内化为具体的法治行为习惯。

  三是广泛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预防在传递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加强预防宣传,深化警示教育,创建预防文化,强化治本对策,锻造坚强有力的预防内力。

  建立健全监督权力运行制度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内容

  在继续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方针,严肃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应当更加注重探索建立职务犯罪预警防控的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

  一是要自觉将预防职务犯罪置于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中谋划,建立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制度体系。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确定预防工作重点,找准服务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全力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主动跟进重大建设项目,把投资规模大、特别是对当前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项目优先列入预防工作计划,防止因职务犯罪导致经济运行受阻。

  二是要积极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预防工作监督和优化权力运行的作用。腐败的实质是权力的滥用,预防职务犯罪的核心是要制约和监督权力。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要科学分析导致权力滥用的原因和症结,查找制度漏洞和管理缺陷,促进微观层面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

  三是要努力探索建立职务犯罪预警和防控长效机制,激发预防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动力。一方面要强化经济转型和改革环节的风险预警防控,跟踪分析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随时消除改革中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的隐患,降低生产力发展成本;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对权力集中部门和资金资源密集领域,要开展职务犯罪风险预测,实现预防关口前移。

  四是要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具体方式方法的法治化路径,实现预防从政治思维到法治思维的转变。要进一步推动行政法律制度的健全完善,规范权力的行使;建立对腐败行为进行监督、查处的法律制度,充分发挥查办职务犯罪的特殊预防作用;归纳、总结、提炼预防职务犯罪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建议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积极制定预防职务犯罪法规,推动全国人大及早制定反腐败基本法,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法制化、科学化水平。

  查办腐败案件,把震慑力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特殊手段

  在法治框架下查处腐败,使反腐败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这是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根本方向,同时也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方式和最终目的。要严格坚持遵照法律规定打击职务犯罪,对腐败形成强大震慑力。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反腐败格局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应当把查办职务犯罪作为向社会传递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有效途径。在查办案件中,要严格依法办事,确保程序和实体都经得起事实、证据和法律的检验,提升办案质量,以效果赢得公信。

  要不断推进专业预防和社会预防相结合。专业预防是立身之本,社会预防是强效之道,要大力推进专业预防与社会预防在法治范围内形成强大合力。检察机关必须在维护和提升执法公信力上下更大功夫,在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方面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要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门工作队伍建设,整合各方力量,形成整体合力。同时还要加强对预防工作的宣传,完善公众举报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和引导公众参与反腐。在查办职务犯罪的案件中,预防部门要适时介入,通过与侦查部门协同合作,尽早发现和堵塞职务犯罪背后的制度漏洞,切实发挥预防“出生产力”的作用。

  (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崔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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