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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习惯你有吗?盘点最常见的交通陋习

A-A+2013年11月27日14:23来源:人民日报

  公安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0月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2.5亿辆,机动车驾驶人数达到2.75亿人。然而,随着我国快速步入汽车社会,汽车文明特别是开车文明进展缓慢,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交通拥堵,诱发了大量道路交通事故。 

  摒弃交通陋习,倡导文明出行。在第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本报推出“聚焦交通陋习”系列报道,通过摆现象、论危害、找对策,期望引起全社会对交通陋习的关注,并群策群力予以治理。敬请关注。 

  ——编者 

  常见交通陋习盘点 

  随意变道:包括加塞、逆向行驶超车、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等,这些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打开车窗乱丢东西:汽车从路上驶过,车窗里却飞出杂物,这些“不速之客”有的被抛洒在车来车往的马路上,有的则直接砸到过往的车辆上,也让行人躲闪不及。 

  驾车接打手机:行车途中应保持注意力的高度集中,接打手机、看短信等行为虽然只占用驾驶员短短几秒时间,但严重危害行车安全。 

  开斗气车:一些驾驶员开斗气车,强行超车、逼迫其他车辆变道等行为在城市道路上屡见不鲜。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不仅危及彼此安全,更易殃及其他车辆。 

  不系安全带、不戴头盔:据了解,在汽车事故中,不系安全带的当事人的死亡率是系安全带的37.7倍,而不戴头盔也会大大增加摩托车事故的死亡风险。 

  乱鸣笛:乱鸣笛现象屡禁不止,急促而刺耳的笛声给本已喧嚣的街道增添了更多的噪音,加重了人们的焦虑。 

  恶劣天气开车不减速:恶劣天气,车辆本身容易出现打滑等情况,驾车应减速慢行。有的车辆因不减速,将污水溅到行人身上或他人车上,不仅有失道德,更有可能为安全埋下隐患。 

  不礼让斑马线:有些驾驶员只图自己方便,路口信号灯转黄也不减速,完全无视斑马线旁的行人。这样的行为既是驾驶者的傲慢无礼,更是对行人通过权的无视和对生命安全的不负责,稍有不慎就会酿成交通事故。 

  夜间行车滥用远光灯:虽然远光灯扩大了驾驶员的视线范围,但强烈的光照很容易给迎面而来的车辆驾驶员和行人造成视线模糊,反而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 

  车辆乱停乱放:在禁止停车区域停车,不仅容易造成交通拥堵,引发交通混乱,还有可能影响到消防安全通道畅通,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余哲西整理) 

  在路上好好开着车,旁边车辆突然加速拐进前方车道,惊出一身冷汗;快到路口,一辆车无视正在排队的队伍,强行加塞,连累右转车辆也排起了长队;碰上拥堵,有些车在车道间窜来窜去,后车时不时就得紧急刹车……这些情况,每个司机都曾经遇到过。 

  很多人认为,随意变更车道并不算是违法行为,即使因此造成事故,也都是小碰小擦,不会酿成大祸。然而,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随意变更车道不仅是违法行为,而且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有30%左右的交通事故都是由此引起的,致伤、致死的案例也经常发生。 

  随意并线多出于炫耀心理 

  今年1至10月份,全国交管部门共查处随意变更车道违法行为181.5万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4.58% 

  这几天,北京市朝阳区的李先生有点烦。 

  11月10日,李先生本想趁着天气晴好,带着一家老小出去游玩,可是,在东三环主路上却发生了追尾事故,好心情瞬间化为乌有。最后,两辆车修车的费用高达1万多元,尽管有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但是繁琐的手续、两周左右的等待时间仍然让李先生烦恼不已。 

  “我觉得特别冤。”李先生说,事故的原因是有车突然并线,导致前车紧急刹车,他慢了一拍,结果就撞上了。“这也给了我一个教训。以前,我有时候也这样强行并线,觉得没什么。但没想到,我手里的方向盘稍微转一点,会给其他司机造成这么大的影响,还有可能造成交通事故。”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实施条例的规定,机动车在变更车道时,应提前开启转向灯,注意道路交通标线,并确保安全距离。“随意变更车道,包括加塞、逆向行驶超车、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也是交通管理部门查处的重点。”北京市朝阳区交警支队的于警官表示。来自公安部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至10月份,全国交管部门共查处随意变更车道违法行为181.5万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4.58%。 

  据于警官介绍,分析交管部门查处的部分违法变更车道行为,驾驶员有一部分是因为着急赶时间,但还有一些人是出于炫耀心理:“要么就是觉得自己驾驶技术高超,无法容忍自己前面有车,要么就是觉得自己的车辆行驶性能绝佳,别人在短距离内速度提不起来,我的车子就能。”在这种心理作用下,一些驾驶员有缝就上、有空就钻。频繁变道、加塞行为,也成为“最令人反感交通陋习之一”,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也埋下了隐患的种子。 

  随意并线埋下事故隐患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道路行驶过程中发生事故,改变行驶轨迹的人在整个过程中都要承担全部责任 

  “每年的交通事故中,有30%左右都是由于随意变更车道引起的,其中大多数都是剐蹭的小事故,但也不乏车毁人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尤其是在车速比较快的时候,一点小剐蹭,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于警官说。 

  今年10月4日,长深高速公路浙江省境内发生一起6人死亡、4车严重受损的交通事故,就是由于并线造成的。司机王某在高速上变更车道时,没有注意到来车情况,造成后面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紧急避让,撞上了相邻车道的小客车。小客车翻过中央护栏后,又与对面车道的一辆小轿车以及一辆重型货车发生碰撞,酿成惨祸。交警部门经过现场勘察后认为,王某在变更车道时影响了相关车道内机动车的正常行驶,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较大,负事故主要责任。 

  其实,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上,类似的惨痛事故还有很多,但是都挡不住驾驶员随意变道的“自由心态”。“究其原因,是大部分人都没有意识到随意变更车道的危险性,在潜意识里,只把变更车道当成了正常驾驶操作,但忽略了其背后存在的可怕隐患。”于警官说,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不禁止驾驶员变更车道,因为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变更车道是最常见的操作。但有的驾驶员将正常操作错误地理解成“随便操作”,认为不管什么时候,只要自己想变道就变道,完全忽略了道路交通的现实情况。这是导致加塞、变道不打转向灯等随意变道违法行为多发高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些驾驶员在变道过程中还常常有自鸣得意的心态,认为自己驾驶技术高超,一点点空也能钻过来。其实,这种想法非常错误,因为变道成功,并不代表驾驶技术的高超,而是其他人采取了避让措施。”于警官说,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道路行驶过程中,改变行驶轨迹的人在整个过程中都要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说,即使别人故意不采取避让措施而造成事故,也属于变更车道人的全责。” 

  故意“别车”,将遭受刑事处罚 

  把改变这一陋习的期望全部寄托在交管部门的重罚严管上并不现实,还是要靠广大驾驶员的自觉文明驾驶行为 

  面对随意变更车道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很多人都呼吁交通管理部门加强执法力度,采取重罚措施遏制这一交通陋习。“但实际上,由于法律并不禁止机动车变更车道,对‘随意’的定义比较模糊,调查取证过程也存在一定困难,因此,把改变这一陋习的期望全部寄托在交管部门的重罚严管上并不现实,还要靠广大驾驶员的自觉文明驾驶行为。”于警官表示。 

  交管部门提醒大家,要想安全地变更车道,驾驶员首先要仔细观察车辆后方、侧方以及准备变更车道上的路况,注意那些减速或者可能停止的车辆,并确保前方没有试图穿越马路的行人。在仔细观察后,提前打开转向指示灯示意,并再次通过后视镜观察两侧道路上有无车辆超越,确认准备驶入的车道是否留有安全距离。在不妨碍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平稳转向,驶向所需车道后,关闭转向灯。

  在行驶至交叉路口时,驾驶员还应提前观察道路交通标志和路面标线,根据需要行驶的方向选择行驶车道,按导向箭头方向在进入实线区前驶入导向车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路口前通常会有一段分界线为实线的路段,这里严禁变更车道。此外,在变更车道时,每次只能变更到相邻的车道,横穿整个马路变更车道的行为,存在极为严重的安全隐患。 

  在保证自己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情况下,如何看待别的车辆随意变道的行为呢?于警官表示,在道路行驶过程中,最重要的是保证安全,不仅要保证他人的安全,更要保证自己车辆的安全。因此,在遇到随意变道的机动车时,应该保持平和、宽容的心态,“不妨想一想,谁家还没有点急事呢?或许他要赶时间,或者遇上了什么突发事件?总之,在发生这种情况时,主动采取避让措施,保证安全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同时,于警官也提醒大家,在道路行驶过程中,故意“别车”等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并不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因为涉及主观恶意,所以肇事人将以危害公共安全论处,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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