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

  邹展业同志任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厅长级);

  免去杨绿峰同志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职务;

  杨绿峰同志任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

  免去席扬同志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职务;

  杨绿峰同志任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办公室主任(兼),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免去席扬同志的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局长,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办公室主任(兼),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伍锦昌同志任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李硕同志任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刘国晔同志(女)任自治区政府督查室主任(副厅长级,试用期一年);

  李凯舟同志(女)任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凯学同志的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唐正柱同志的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职务。

  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