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西|新闻|美食|时尚|旅游|汽车|高清|专题|微导航|惠购|教育|招聘

|邮箱|注册

新浪广西> 资讯 >热点>正文

广西出台措施全方位支持港澳企业来桂投资

A-A+2014年5月1日07:26新华网评论

  新华网南宁4月30日电(记者王军伟)为扩大和深化桂港澳合作,促进广西加快建设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从今年起广西将在财税、金融、用地等多个方面全方位支持港澳企业来桂投资。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门下发《关于支持港澳投资企业在桂发展的若干政策》,指出从今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广西新设立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的港澳投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5年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

  广西还鼓励港澳更多地将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转移到广西,对这些行业的工业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其鼓励类项目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50%以上的,免征5年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

  在用地方面,广西提出,对港澳产业园项目用地,优先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的港澳资项目,在项目用地安排和用地审批手续上比照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办理。

  此外,广西允许在CEPA框架内港澳银行在北部湾经济区点设立异地同城支行。鼓励港澳保险公司在广西成立为港澳投资企业提供服务的专业保险服务机构。鼓励港澳投资企业将结算中心、利润中心转移到广西。鼓励自治区内银行与港澳银行开展“外保内贷”业务合作。

  广西是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和窗口,是港澳与东盟之间的双向跳板和平台。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港澳企业利用钦州保税港区、凭祥综合保税区、北海出口加工区和南宁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开拓东盟市场。

  分享到0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广西|广西城事|身边事|美食|时尚|旅游|读图|专题|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广西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