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 雷倩倩 通讯员 熊至娟)“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旅游消费也进入高峰期。4月28日,南宁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发布今年第4号消费提示,提醒市民注意甄别旅游广告宣传,谨慎对待旅游购物。
据介绍,在旅游消费纠纷中,多涉及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时间缩短,住宿和就餐质量、交通工具低于事先约定标准等各个方面。为此,南宁12315提醒消费者出游前后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认真阅读《旅游合同》。消费者要注意甄别旅游广告宣传,规范的旅游广告应有旅行社名称、许可证号、地址等信息,不规范的广告往往缺少上述内容,大多是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个人或机构所为。对旅游线路行程、时间安排、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档次等级、景点(景区)及游览线路等内容,要在《旅游合同》上逐一明确。这些内容是解决消费争议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不少旅游产品可以在网上进行购买。在网上选购时,要仔细查看网站是否属于正规网站,且要留意网站指定的旅行社是否具有相关旅游资质。最好在网购旅游产品后,能前往旅行社所在办公场所签订旅游合同。
其次是谨慎对待旅游购物。消费者在旅游途中不要盲目购买如宝石玉器、珍珠水晶、药材保健品等商品,有可能存在质次价高的问题,且异地购物一旦出现问题,事后维权也有较大困难。
同时,要合理安排旅游线路。面对猛增的客流,热门旅游景点的买票难、如厕难、停车难始终是困扰游客的难题,建议消费者合理安排出行线路,尽量选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要注意食品安全卫生。外出旅游的消费者应选择清洁、卫生、有合法资质、管理有序的地点就餐,勿食“新、奇、特”食品。在购买土特产品时,应仔细检查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切忌一味贪图便宜而购买不合格食品。
入住酒店时,要注意询问收费标准。节假日期间住宿服务投诉较多,主要集中在收费标准及服务质量方面。工商人员提醒酒店方,应主动告知或公示相关收费规定及标准,对延时退房等情况应主动告知。
南宁12315提醒:消费者在外出旅游过程中,一旦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及时到当地工商、旅游、消保委等部门投诉,甚至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