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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A-A+2013年12月31日00:21新华网评论

  新华网南宁12月30日电(记者 管浩)12月30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广西南宁市召开,在广西民族团结进步事 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200个模范集体和300名模范个人受到表彰。

  在表彰大会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代表、桂林市七星区毛塘路社区党委书记黄保花介绍,毛塘路社区内有壮、瑶、回、仫佬、苗等少数14个少数 民族群众 共1126人。在日常工作中,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居民代表大会倾听少数民族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社会保障服务,如帮助少数 民族下岗 失业人员再就业、组织辖区单位与社区少数民族困难户开展扶贫帮困结对活动等。社区还重新修缮了民族风舞台和少数民族活动中心,打造民族服装室和民 族乐器 室,弘扬少数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

  此次获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河池市金城江侧岭乡拉合小学校长黄光照介绍,自己工作的拉合小学是一所山区小学,400多名学生由壮、 汉、瑶、 苗、毛南等多个民族组成。学区内一些少数民族家长觉得读书无用,不愿意送孩子上学。“为了提高家长送孩子读书的积极性,我经常利用双休日和寒暑假 深入山 村,和少数民族家长‘打老同’,联系感情,劝家长送孩子读书。”黄光照说,“多年来,在我所管辖的学区,适龄儿童入学率100%,没有辍学现 象。”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在大会上表示,广西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大推进民族 团结进步 模范区建设,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同时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打牢各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加快民族地区社会事业 发展,让 少数民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维护民族关系团结和谐,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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