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记者赴京采访农夫山泉“标准门”事件时,曾专访农夫山泉董事长钟睒睒,问:为什么先起诉,而不向行业主管部门举报?当时钟答:时机未到。钟睒睒是一个冷静的人,他可以等。现在他掌握了新的证据,而局势也造就了新时机。4日上午8时30分,农夫山泉派员上京,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递交了举报信和相关证据材料,举报京华时报虚假报道;并在官方微博发布信息。这条微博,当晚已被网友转发超过5000次。“标准门”事件一般被认为始于4月10日,当时,京华时报刊登《农夫山泉被指标准不如自来水》一文,内容主要是:农夫山泉执行的浙江“DB33/383-2005瓶装饮用天然水”标准中,关于有害物质的限量,低于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知情人说 农夫山泉找到最新证据
4日上午9:54,农夫山泉官方微博发布:
5日上午10时,农夫山泉派员上京举报京华时报虚假报道。今年4月10日至5月7日,京华时报捏造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持续28天以连续67个版面、76篇报道攻击农夫山泉,具有明显的预谋和组织性质,对农夫山泉实行舆论暴力。
此微博还附带一条长微博,指出农夫山泉关键的三个论据:首先,“农夫山泉标准不如自来水”没有事实依据;其次,京华时报捏造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并反复报道,混淆视听;最后,京华时报具有主观恶意。
从5月到11月,也许很多人对数月前的农夫山泉“标准门”以及农夫山泉与京华时报的口水仗已经有些淡忘了。正当这个时候,农夫山泉4日传来重磅消息:派员上京举报《京华时报》虚假报道。
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上京举报?农夫山泉希望此事能达到怎样的结果?今年5月,农夫山泉公司为标准门事件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国媒体蜂拥而至。记者赴北京采访农夫山泉事件,曾独家专访钟睒睒。
问:为什么先起诉,而不向行业主管部门举报?
当时钟答:时机未到。
钟睒睒是一个冷静的人,他可以等。现在他掌握了新的证据,而目前的局势也造就了新的时机——“舆论暴力”这个词组,继“标准门”事件后,再次被推到风口浪尖。
知情人士透露,农夫山泉此次上京告状是有底气的——终于掌握了最新的证据。证据是什么?这让人充满联想。
事件进展 法院已受理估计很快就开庭
那么,此次进京举报,农夫山泉方面希望达到怎样的结果?要京华时报公开道歉?还是有关部门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4日,记者把问题抛给钟睒睒。钟睒睒委托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周力,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农夫山泉5月开新闻发布会时,最受人关注的新闻点是:农夫向法院起诉了京华时报。目前,案件进行到什么阶段?
周力说,这个事情其实一直就没有结束,因为相关的法律程序就一直在走。“因为京华时报的这些报道,我们今年4月26日就向北京中院起诉京华时报了,当时的起诉标的是6000万元。后来,京华时报又在朝阳区人民法院反诉我们,说我们在公开声明中说他们‘信口开河’之类,损坏了他们的名誉权。”周力说,后来,他们把起诉标的提高到了2亿元,目前,两起诉讼已经合并到一起,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也已受理了,估计很快就要开庭。
“(举报与诉讼)这是两个范畴的事情。”周力说,“11月1日,我们注意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有个谈话,要求加大对虚假新闻、有偿新闻、新闻敲诈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并公布了举报电话,欢迎大家举报。”随后,周力拨打了举报电话,对方要求农夫山泉方面提交相关材料。“昨天晚上我直接飞到北京,今天一早向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提交了举报材料。”周力告诉记者。
记者搜索了一下发现,周力所说的“谈话”,是今年11月1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有关负责人就《新快报》陈永洲案件查处情况发表的谈话。谈话中要求全国新闻单位和新闻记者吸取教训,要求各地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依法查处新闻敲诈和有偿新闻等问题。
损失评估 截至5月底利润损失2亿
周力表示,既然是向行业主管部门举报,主要是希望主管部门能够查清事实的真相,如果说京华时报的确存在着虚假新闻、有偿新闻等行为,主管部门当然要作出相应的处理,如果还有其他违法行为,也要移交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等事情查清楚了,赔礼道歉是最基本的。”周力说。至于赔偿的问题,则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来解决。
绵延数月的标准门事件,到底给农夫山泉造成了多大的损失?目前还有什么影响?
周力说,经过初步评估,受此影响,农夫山泉的销售损失约为20亿元。后来,他们请了会计事务所等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出来从4月份到5月底(记者注:“标准门”及“口水仗”期间)损失的利润是2个多亿,农夫山泉方面在法院起诉京华时报修改后的起诉标的,正是以此为依据的。
“这些还不包含我们品牌以及名誉权遭遇的损失。”周力说,对企业来说,这个损失更大,但因为评估起来比较难,所以他们最终采用了第三方的评估数据。
记者采访 京华时报暂不回应
4日,记者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联系上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方已经收到了农夫山泉的举报材料。
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按照举报处理程序进行操作。同时也强调,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会继续加大对虚假新闻、有偿新闻、新闻敲诈等问题的整治力度。
4日下午,记者也就此联系了京华时报,对方工作人员表示“暂不回应”。
农夫山泉“标准门”事件时间轴
2013年4月10日
事情起源于网上突然曝出农夫山泉生产标准有问题,而自今年3月起就陷入一系列质量门事件的农夫山泉于4月10日给京华时报记者发来声明澄清:这些报道都是隐藏在幕后的国有控股饮用水企业——华润怡宝蓄意策划。但此次澄清并没有缓解此次危机,京华时报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农夫山泉瓶装水执行的是浙江地方标准DB33/383-2005,而该地方标准中在一些有害物质的限量确实宽松于国家标准。
2013年4月11日
农夫山泉针对京华时报的“标准门”报道在其官方微博作出了“激烈”回应,不仅称其产品品质始终高于国家现有的任何饮用水标准,远远优于现行的自来水标准,还直指近期针对农夫山泉的一系列的报道是由国有控股饮用水企业——华润怡宝蓄意策划。
2013年4月15日
所谓屋漏偏逢连夜雨,农夫山泉一天内两次成为被告。广州消费者以“农夫山泉在广州销售的产品不执行广州地方标准”为由起诉农夫山泉;而被农夫山泉指控“幕后黑手”的华润怡宝也将农夫山泉告上法庭。
2013年4月25日
随着“农夫山泉标准门”事件的不断升级,浙江卫生厅针对此次系列报道回复京华时报表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实施后,地方标准自行废止。浙江卫生厅将该回复以《关于对媒体反映瓶装饮用天然水适用标准情况的说明》为题挂在其官网上。
2013年5月2日
从4月10日至5月2日,《京华时报》连发20多篇报道,矛头直指农夫山泉。央视的《新闻1+1》栏目也针对此次事件做了专题报道。
2013年5月6日
农夫山泉在北京就标准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实证自己标准严苛于国标、地标,是目前国内执行最高饮用水标准的企业之一。农夫山泉已经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京华时报》赔偿名誉权损失6000万元。在发布会现场,当农夫董事长提及京华时报的近期报道时,现场一度出现混乱,发布会暂时被打断,主持人和董事长请大家安静,帮农夫山泉一个忙,争取持续了3分钟。
相关链接 农夫山泉声明
京华时报在2013年4月10日至5月7日间有预谋、有组织地持续28天连续发表67个版面、76篇负面报道,其中头版12篇,二版11篇,三版7篇;整版或者双整版报道30篇。如此规模的对一家企业的批评报道,在中国新闻史上绝无仅有。
一、“农夫山泉标准不如自来水”没有事实依据
京华时报仅凭农夫山泉产品标签标示了标准号DB33/383,就导出农夫山泉只执行DB33/383,进而得出“农夫山泉标准不如自来水”的结论,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事实上,农夫山泉的产品必须同时执行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9298-2003及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383,根本不存在执行标准低于GB5749自来水标准的情况
二、京华时报捏造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并反复报道,混淆视听。
(1)捏造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意见。
国家卫生计生委4月18日新闻通稿中从未讲过农夫山泉应当停用地方标准或浙江地方标准早应废止。从该通稿中也无法得出这样的结论。但京华时报多次假借国家卫生计生委之口,在头版头条位置刊出“卫生计生委:国家标准既出、地方标准废止”,并称卫计委和浙江卫生厅均予以明示称,农夫山泉应停用地方标准。
(2)捏造浙江省卫生厅的意见。
浙江省卫生厅4月20日情况说明中从未说过该标准本身应自行废止,也得不出浙江省地方标准应当废止的结论。京华时报却在报道中多次强调,浙江省卫生厅声明瓶装水浙江标准应自行废止,农夫山泉执行的是一个违法无效的标准,明显属于捏造事实。
三、京华时报具有主观恶意
第一,京华时报在刊登“农夫山泉被指标准不如自来水”之前,从未就标准不如自来水的问题采访过农夫山泉。在持续28天的报道过程中,仅在4月11日发过一个采访题纲,农夫山泉也通过官方微博进行了公开回复。此后26天中,京华时报再未联系过农夫山泉。
第二,农夫山泉在瓶身显著位置标注了产品生产许可QS证(QS证是产品进行生产的准生证)。依据QS证审查细则,执行GB19298是取得QS证的必备要件。京华时报主笔记者胡笑红是全国最早采访QS证的专家级记者之一,却其对上述情况视而不见,设计出农夫山泉标准不如自来水的荒谬结论。
第三,京华时报明知民族卫生协会健康饮水专业委员会、北京市桶装水销售行业协会等单位不具备任何执法权,其发表意见也不具任何行政约束力,却借上述单位之口连续数日在头版显著位置发表一系列针对农夫山泉的不实言论,对农夫山泉实行舆论暴力。
为此,我们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递交了举报信和相关证据材料,希望总局可以彻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