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讯(记者 宋瑶 通讯员 陈飞燕)近年来,广西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让更多棚户区里的居民逐步告别低矮破旧的房屋,住进新楼房。棚户区改造的资金从何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除了从公共预算资金、土地出让金收益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外,广西还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利用国开行棚改专项贷款,加强对县(区)级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融资支持。
近年来,广西把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作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内容,截至“十二五”前三年,广西已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16.7万户,累计解决了56.7万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
2013年7月,我国做出大规模实施棚户区改造,解决1亿人棚户区居住问题的重要决定。今年3月,自治区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决定要借助国家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的“东风”,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广西由此将棚户区改造任务由29.14万套上调至55.71万套。
记者了解到,未来广西将重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大力改造集中成片、非集中成片棚户区,稳步实施基础设施简陋、建筑密度大的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预计可惠及居民190万人,拉动内需4449亿元。
“棚户区改造,资金是瓶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坦言。根据估算,2013年—2017年广西棚户区改造预计实施项目1818个,总投资约2317亿元。广西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
瓶颈如何解决?早在2013年,广西就开始筹谋与国开行合作,缓解资金难题。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主导下,去年国开行承诺向广西授信1000亿元,用于各地市棚户区改造。目前全区14个设区市已与国家开发银行对接,申请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贷款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已获国家开发银行总行授信680亿元,已发放贷款131亿元,其中2014年新增发放贷款98亿元。
除此之外,今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城投集团”)作为借款人,采用“统贷统还”模式向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申请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200亿元,用于自治区级棚户区改造统贷项目。
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广西城投集团签订《委托代建协议》提供政府增信,出台《资金管理办法》和签订《资金使用五方协议》,建立自治区财政统筹还款机制,明确贷款资金“借、用、管、还”的流程和各方的责任。
据悉,目前国开行已完成项目授信审批。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负责人将于近日赴广西,与广西签订棚户区改造合作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