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广西网6月3日电(黄令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6月3日发布的《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3年,南宁、柳州、桂林、北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该项目评价指标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细颗粒物(PM2.5)6项。
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74.8%、62.2%、64.1%、66.2%。其中,南宁、桂林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分别为57微克/立方米、66微克/立方米,远高于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
2013年,大气环境监测方面的另一指标——城市酸雨污染平均水平略轻于2012年。设区市降水酸度pH年均值范围为4.92(崇左)~6.09(南宁、玉林),平均值为5.50,较2012年(5.32)有所好转;酸雨频率范围为0(玉林)~56.3%(桂林),年平均酸雨频率为17.9%,比2012年(23.9%)降低6.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