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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反恐广场宣传日 将加大边境防控力度(组图)

A-A+2014年5月31日07:29 广西新闻网评论

  广西新闻网南宁5月30日讯(记者潘晓明 通讯员谭勇超 杨晓凤)为进一步增强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恐反恐安全意识,动员激励全民参与反恐斗争,5月30日,自治区公安厅在全区14个市和部分重点县(市、区)同时启动以“反恐防暴、全民参与、平安广西、人人有责”为主题的全区反恐广场宣传日活动。

 
  • http://guangxi.sinaimg.cn/2014/0531/U9995P1402DT20140531072806_1.jpg南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特警在南宁市金湖广场上巡逻。广西新闻网记者 潘晓明摄
  • http://guangxi.sinaimg.cn/2014/0531/U9995P1402DT20140531072809.jpg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民警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广西新闻网记者 潘晓明摄
  • http://guangxi.sinaimg.cn/2014/0531/U9995P1402DT20140531072806.jpg民警在咨询台前向市民群众开展宣传介绍。广西新闻网记者 潘晓明摄
 

  5月30日上午,南宁市有关部门在南宁金湖广场举行“2014反恐广场宣传日活动”。在活动现场,南宁警方展出了功能强大的安检、排爆、枪支、警械以及无人侦察飞机等反恐武器装备。

  活动启动前,自治区公安厅召开了广西公安反恐防暴工作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当前广西防恐反恐工作有关情况,广西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与暴力恐怖活动作坚决斗争,全力防止广西发生暴恐案事件。针对我区边境线漫长,便道、小道多,容易成为犯罪分子潜入潜出的通道的情况,全区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加大边境防控力度。近日,自治区公安厅向社会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妨害社会管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公安厅郑重承诺:对广大人民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危害公共安全和妨害社会管理违法犯罪活动、人员有功的,公安机关给予奖励,举报重要犯罪线索的,给予重奖;公安机关依法保护举报人,对威胁、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依法从严惩处。对窝藏、包庇违法犯罪人员,帮助违法犯罪人员毁灭、伪造证据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敦促违法犯罪人员在2014年6月30日前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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