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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小学生姐弟俩赊账500余元 商店写名字示众

A-A+2014年5月28日09:51 南国今报评论

  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 周群能)柳州市一对读小学的姐弟俩,在学校附近的商店赊账512元。老板追讨无果,竟将姐姐名字写在一块小黑板上“示众”,此举引发家长反感。

图为催促学生还债的黑板。记者 周群能 摄图为催促学生还债的黑板。记者 周群能 摄

  “五(1)班×××还钱!”27日上午,柳州市柳南区文笔小学对面商店门口的一块小黑板上,用粉笔写着这几个大字。由于学校大门与商店只隔了一条马路,前来送孩子上学的众多家长都看到这一幕。

  “商店催小孩还钱,怎么能用‘示众’这种方式呢?”看完黑板上的催债文字后,不少家长非常反感。而被“示众”孩子的父亲已经赶到商店,正与老板争论赊账的事情。老板一口咬定孩子赊账512元,但孩子的父亲不承认。

  “这么多人路过看到,叫小孩怎么做人啊?”其他家长担心,商店做法可能会让涉事孩子的自尊心受到影响。另外,小孩赊账额度高达500多元,让人诧异。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事发商店采访。写着还钱字样的小黑板已经被收起来,放在商店的一个角落。记者看到,黑板上用蓝红两色粉笔,简单写明赊账孩子的班级以及姓名,另外还写有“还钱”字样。

  店老板覃女士介绍,赊账的是姐弟两个人,姐姐读五年级,弟弟读三年级,黑板上写的是姐姐的名字。姐弟俩赊账512元已经是上学期的事情,覃催讨过20多次,姐弟俩每次都说很快还钱,最终没有兑现。因为父亲病重住院,覃急着用钱,只好用“示众”的方式催孩子还钱。

  覃说,姐弟俩赊账多次,买的是饮料、文具、玩具等物品,有时候还一次性要走几瓶饮料,并曾承诺用过年红包还钱,但未做到。

  覃还称,本来姐弟俩每次赊账都会挂账,或者由她挂账。但是有一次孩子将挂账的纸撕走,取而代之的是,姐姐在账本上写下“888:515”几个数字。姐姐说不想让人知道赊账一事,所以用“888”做为自己的代号,515代表赊账金额。后来姐姐还了3元钱,所以欠款为512元。

  记者就此事采访文笔小学负责人,对方称,得知商店示众孩子名字催债的事情后,学校要求商店立即撤下黑板。昨日,学校方面已经召开班会,引导孩子形成正确的消费观。

  至于此事细节,负责人称学校方面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不方便透露。

  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律师韦秋建认为,商店方面用“示众”方式向孩子催债,有失妥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10岁以下小孩无民事行为能力,商店与孩子进行超出其认知范围的买卖,需要孩子的监护人同意,否则买卖是无效的。至于由此造成的损失,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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