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生活网讯(记者 文新军)5月12日下午,桂林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对市人大代表陈应寿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永建主持会议。副主任蒙永福、郭维奇、黄书明、石春莲、肖立华、赵德明,秘书长李向荣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对市人大代表陈应寿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2014年5月12日桂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桂林市人民检察院送来的《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采取强制措施报告书》及相关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许可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对市人大代表陈应寿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