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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5名贪腐官员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党政纪处分

A-A+2014年5月6日08:05广西日报评论

  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 文彩云)5月5日,南宁市纪委向社会公布近期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处理结果,5名领导干部因严重违纪违法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

  南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原副支队长熊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南宁市中医院原副院长吕安宁在担任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被开除公职。其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南宁凤凰纸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助理兼公司办公室主任文克非在担任南宁凤凰纸业有限公司营销部经理、营销一部总监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被开除党籍。其劳动合同按程序被解除。其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上林县政协原副主席韦桂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已送司法机关处理。

  上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原副局长谢剑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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