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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机动车保有量10年翻一番 违法率不增反降

A-A+2014年5月3日09:38当代生活报评论

  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蒋涛 通讯员 郝晋薇 吴漩漩)至201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正式实施10年。

  相关数据显示,《道交法》实施10年间,南宁市机动车保有量从78万余辆增长至159万余辆,以每年8万辆的速度迅猛增长,较10年前翻了一番。与此同时,10年间南宁市机动车违法数量从2.4万余起/年增加至3.9万余起/年,算下来,市区内机动车驾驶违法行为从10年前的平均每3.5人违法一次,控制至平均每4人违法一次。这意味着机动车保有量虽然大幅度增长,但违法行为并没有相应地增长。此外,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不断提高,行人过街自觉走斑马线;公交车、出租车经过斑马线时,主动停车避让行人……广西道路交通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背后,离不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诸多变化。

  数字看变化

  交警:2004年5月,全区交警部门共有警力6073人,截至2014年4月底,全区共有警力7197人,增长18.5%。

  驾驶人:2004年5月,全区机动车驾驶人有4408959人,截至2014年3月底有10521231人,上升138.6%。

  机动车:2004年全区机动车保有量为4408959辆。截至2014年3月底,全区机动车保有量为10296920辆。

  醉驾:从2011年5月1日起实施醉驾入刑以来,截至2014年3月31日,全区共办理醉驾入刑案件1793起。(数据来源: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

  十年来 执法越来越严 醉驾入刑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实施,醉驾入刑是变化之一。在广西柳州市工作的河南籍司机陈某因醉酒驾车,被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南大队查获,被依法处以刑事拘留。5月10日,柳南区法院一审判处陈某拘役2个月,罚金2000元。陈某没有上诉。这是广西首例“醉驾入刑”案。

  为与其相衔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删去了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拘留的规定。同时,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力罚酒驾

  《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步修改,修改后的大幅提高了对酒后驾车的罚款额度和暂扣驾照期限: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从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至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改为6个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拘留和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最严交规

  从2013年1月1日起,全国实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即123号令;《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即124号令。这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第三次修订、《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第二次修订。号称“史上最严交规”, 新交规规定,酒驾、遮挡车牌一次扣12分,闯红灯、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一次扣6分等。

  “电警”逾期告知不罚

  2009年11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电子警察”逾期告知的不得进行处罚、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明码标价”、鼓励单位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等条款让人耳目一新,特别是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处理措施,以政府规章来调整更为灵活便捷。

  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实施10周年。这10年,对老百姓来说,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车多了,路堵了,交通事故似乎也没少;管得更多更严了,大家的安全意识似乎提升并不多。

  数据也可以印证这些:这10年,我国年均机动车增1500万辆,驾驶人增2000万人,机动车保有量超2.53亿;年均查处超速行驶4000余万起、客车超员19万起、无证驾驶250万起;近5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年均6.3万人左右。

  中国式过马路、醉驾入刑、最严交规……不断涌现的热词也表明,道路安全在愈发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同时,已经成为最受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10年间,《道交法》在执行中遇到了哪些问题?如何切实保障道路上的安全?

  运动式执法 管一阵,好一阵

  五一前,不少地方开展了交通违法整治行动。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4月24日至28日的酒后驾驶涉牌涉证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中,共查处酒后驾驶274人,刑事拘留醉酒驾驶员17人,查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3101起。而在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中,交巡警支队共出动警力3700多人次。

  类似这种“某地专项查处酒驾案件”“某地将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等消息常见于各类媒体,集中整治之后,必然会拿出一张骄人的成绩单。公安部交管局数据显示,“醉驾入刑”两年后,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酒后驾驶87.1万起,较法律实施前下降39.3%,其中醉酒驾驶12.2万起,较法律实施前下降42.7%。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已逐渐普及。但是,每次集中查酒驾,总是能有不错的成绩。一次次“运动式”执法,并未能根治顽疾。

  对于这种“一阵风”的执法,有着10多年驾龄的王师傅说,“都知道喝酒不能开车,但难免偶尔会喝点,也不是每次都会被查到。遇到要集中查一般都知道,那些日子就小心些。而且,集中查也就是在某些重点路段,老司机心里都有数。”

  有着14年工作经验的广州交警钱佳凯(化名)坦言,“你们媒体一报道,领导就让我们出动,累不说,效果也不好。”他认为,这种运动式执法弊端明显,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交警执法的权威性。“一阵风来了我们就得放下手头其他工作,抓得好可能就刹住了,但抓得不好就白抓了”。

  专家认为,运动式执法短期内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能收到效果,但这种以暂时的资源集中达到的效果,是非常态的。法律法规的生命在于违法犯罪必然受到追究。各地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违法现象的整治上,应当摒弃惯常的运动式执法方式,改为常态化整治,以此消除公众的侥幸心理,有效减少交通违法现象。

  执法尴尬 法不责众下的 有法不依

  道路交通管理涉及人、车、路等诸多方面,保证交通安全的根本在人,守法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但是,“法不责众”的意识屡屡挑战法规和管理,公众有法不依,执法面临尴尬。

  2013年,北京、杭州、南京等城市交管部门纷纷开展行动,将行人及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治理纳入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重点,通过曝光、纠正、教育、批评和处罚等措施治理“中国式过马路”。

  但是,记者在一些城市了解到,此类执法经常遭遇“软抵抗”:被罚行人并不配合,由于涉及面较大,处罚往往改为“批评教育”。

  近日,在北京宣武门路口,记者看到,南北向的行人红灯亮着,东西向机动车左转的绿灯亮着,只有个别行人在等候,一大拨人已经走到了路中间,左转的车不得不摁喇叭提醒行人,甚至被行人逼停。被问及是否知道闯红灯违法时,一位20多岁的小伙子说,“知道啊,中国式过马路嘛!大家都走就走呗,也出不了什么事儿。”

  而在一些小的路口,不管红灯绿灯,只要暂时没车,不少行人都是直接通过。“也知道不该闯红灯,这不没车嘛,习惯了。”在北京广安门外的一处路口,推着购物车的李大妈说,“再说,这路口的行人绿灯时间太短了,我们老年人走得慢,有时候还没过去灯就变了。”

  “大家都走”的从众心理,“出不了什么事”的侥幸心理,红绿灯设置不那么科学,让一度被遏制的“中国式过马路”卷土重来。事实上,据公安部统计,2012年,全国平均每天有2人以上死于这很多人觉得不会出事的“闯红灯”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执法困难 多管齐下方能解决

  而如何处理“中国式过马路”也是交警们最头疼的。记者采访的多名交警表示,在整治这项违规行为时,遇到的阻力比查酒驾大得多,许多执法难以落实下去。“你酒驾了,我只要记住你的车牌号就行,跑得了人跑不了车嘛,但行人横穿马路你没办法处罚,跑了就跑了,人多的时候他们还一起围攻警察和协警。”有交警表示,今年以来已经遇到多起行人打交警的事例,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钱佳凯认为,要想真正做到依法执法,除了继续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外,高科技执法手段的投入必不可少。而在减少交通违法方面,他认为需要继续完善交通设施。“就以广州为例,很多路段这方面还不完善,大老远的过马路,没有天桥,没有斑马线,红绿灯也调得不好,客观上都增加了司机和行人违法的几率”。

  “我们的社会已进入汽车时代,可交通参与者的思维还停留在非机动车时代。”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工程系副教授李蕊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至今只有10年,民众的交通守法意识普遍淡薄。要靠多种手段综合治理,既要对违法者依法追责,也要加强法律条文的解释宣传工作,让人们真正理解法规背后的安全意义。(据新华社北京5月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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