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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市户籍居民在南宁可买二套房 并非松绑限购(图)

A-A+2014年4月30日07:48 当代生活报评论

  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李望舒 冯耀华/文 周军/图)29日,一则南宁市住房限购“松绑”的消息被国内各个媒体争相转载,网络上的讨论也炸开了锅,甚至有媒体不惜用“打响救市第一枪”这样的字眼作为文章的主标题。记者随后从南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了解到,4月25日,该局在网站上发布消息称,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内的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崇左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参照南宁市户籍居民家庭政策在南宁市购房。4月28日晚,该消息得到认证,于是有了“松绑”一说。

南宁楼市或迎新变化 。南宁楼市或迎新变化 。

  新政发布

  北部湾经济区5市市民可在南宁购买2套房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若干政策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发展推进方案》精神,从2014年4月25日起,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内的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崇左等5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参照南宁市户籍居民家庭政策在南宁市购房。

  在此政策出台之前,南宁市住房限购措施规定,对于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能够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限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向其出售住房。

  也就是说,新政出台之前,非南宁市户籍的北海等5个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居民,最多只能在南宁购买1套住房;新政出台后,他们也能像拥有南宁市户籍的购房者一样,在南宁市区购买2套住房了。

  并非“松绑”

  南宁限购政策变动是同城化发展需要

  2008年1月,国务院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努力把北部湾经济区建成我国沿海发展的新一极;2011年10月,《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指出,南宁是北部湾经济区中心城市;2013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发展推进方案》,明确优先推动经济区9个方面的资源一体化、同城化;2014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若干政策规定》确定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范围;根据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方向,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54%,实现600万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而南宁作为首府城市和北部湾经济区中心城市,在城镇化过程中需要发挥更大的承接转移人口的作用,因此,才会有这个对北部湾经济区另外5市放宽条件的住房限购政策。那么,这个新政策是否如同其他媒体解读的那样,是南宁对住房限购政策的“松绑”呢?

  南宁市住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并不是所谓的“松绑”或“救市”。随着北部湾经济区的发展,经济区内6市资源配置正在逐步实现一体化。而6市中,除了南宁实施住房限购措施外,其他5市并不实施住房限购。南宁依然坚决贯彻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措施,此举并没有放宽南宁市民的购房条件,只是让北部湾经济区5市市民拥有与南宁市民等同的购房条件。“执行北部湾经济区购房待遇同城化不是对现有调控政策的修改,而是北部湾经济区城镇体系同城化的一个实施步骤。”该负责人说。

  不是“救市”

  南宁楼市健康发展 房价不会瞬间飙升

  在国内各大媒体对南宁限购政策变动的相关报道中,“救市”一词频频出现。的确,在国内多个大中城市楼市普遍不景气的现状下,这样一个新政很有可能被解读为“救市”之举。就此,南宁市住房局答复称,从2011年南宁开始实施住房限购措施至今,相关数据显示,4年来,南宁房地产市场没有出现大起大落的情况,总体平稳健康发展。

  “截至2014年3月31日,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累计可售面积为542.4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02%。商品住房累计可售面积按正常销售量估算,可供维持销售10个月左右,居于一个合理的存量区间,不存在库存压力较大的情况。”南宁市住房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存在推出所谓“救市”措施来吸引其他5市市民进入南宁购房,以减轻库存压力的说法。除此之外,南宁市内还有如五象新区等片区是不实行限购的,无论本市居民或外地户籍居民,在这些片区买房都没有限制,所以“救市”一说根本无从谈起。

  谈到有市民担心房价会因此飙升,该负责人表示大可不必担忧:“为了保持房价稳定,我市对新建商品住房实行预售价格申报制度,并对新建商品住房预售申报价格进行严格控制,以保证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继续保持平稳。”据其介绍,未来,南宁市各有关部门会继续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动态,促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11年-2014年

  南宁市新建商品住房统计数据

  2011年,住宅开发投资额263.37亿元,同比增长15.45%;新建商品住房成交面积465.9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0.26%。

  2012年,住宅开发投资253.98亿元,同比下降5.18%;新建商品住房成交面积472.8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2.61%。

  2013年,住宅开发投资302.38亿元,同比增长19.06%;新建商品住房成交面积656.3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8.82%。

  2014年一季度,住宅开发投资57.95亿元,同比增长21.92%;新建商品住房成交面积150.2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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