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南宁4月24日电(记者 莫小松 本报见习记者 马艳)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涉及发票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在不断增加,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税收征管制度,危害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4月24日,广西国税、地税部门与公、检、法机关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曝光近年查处的发票违法十大犯罪案件,并分析广西涉税犯罪案件的特点和打击情况。
涉税犯罪案件逐年增多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李天弟介绍,广西三年来涉税犯罪统计数据的变化规律,与全国相应数据的变化一致,涉税犯罪发案数、打击数逐年大幅度递增。 “这表明一方面我们的打击力度在不断加大,另一方面也凸显我们所面临的涉税犯罪形势依然严峻。”李天弟说。根据统计,2011年,广西全区共立涉税犯罪案件111起,破案76起,刑拘85人,追缴税款入库3541.93万元;2012年,广西共立涉税案件358起,破案23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5人;2013年,广西共立涉税案件达到543起,其中14起被公安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列为联合督办案件,破案499起,刑拘310人,挽回税款损失19973万元。在这些案件中,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占最大比例。李天弟介绍说,“2011年的111起立案的涉税犯罪案件中,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有59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23起,其他涉税案件31起;而到2012年,全年共立涉税案件358起,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立案157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立案88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立案3起。” 针对这些数据,李天弟分析说,广西涉税违法犯罪虚开发票犯罪仍持续高发,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危害加大,逃避缴纳税款违法犯罪行为仍普遍存在,假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在局部行业、部分税种仍难根绝。
涉税犯罪案件涉案金额较大
在此次曝光的发票违法十大犯罪案件中,有3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3起非法制造、持有伪造发票案、1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以及3起偷税案。曝光的3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有两起是不存在任何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嫌疑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开票手续费。另外一起案件中,嫌疑人用伪造的工商、税务资料套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销售分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非法套取的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自己控制的公司作进项认证抵扣,然后再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81份,价税合计1.7亿元,其中税额2471.95万元。在曝光的骗取出口退税案中,犯罪团伙通过成立广西凭祥越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在广西凭祥用一批假冒相机做道具,采取多次重复报关的手段骗取海关报关单,以及通过私刻他人印章伪造买卖合同等有关出口退税单据和凭证,向税务部门骗取出口退税49.35万元。另外,曝光的3起偷税案主要是利用假发票隐瞒销售收入偷税、广西福安家家具家饰市场投资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偷税、北海亿同合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虚假纳税申报偷税。偷税数额分别为119.92万元、168.08万以及516万。对这十大犯罪案件的特点,广西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辉分析说,这些案件都和发票有关,说明围绕发票,职能部门和不法分子进行的斗争很激烈。从涉及发票种类来看,既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有普通发票,门类比较齐全;从案件影响来看,这些案件税务机关或司法机关对案件均依法做出了相应的处理,涉案金额比较大,社会影响也比较大;从作案主体来看,既有个人单独作案,也有有预谋、有组织、智能化的团伙作案,有些甚至是家族式犯罪。
涉税犯罪案件需相关部门协作办案
杨辉称,在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中,广西国税部门除了开展发票使用情况的重点检查、高风险业务的深度检查,还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发票“卖方市场”,会同通信管理、公安机关等部门开展发票违法信息的治理工作,配合检察院、法院做好对犯罪分子的公诉、审判工作。据统计,2009年至2013年,广西国税、地税部门共查处发票违法企业7319户,涉及非法发票3433.46万份,查补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合计42559.61万元;配合公安机关共破获发票犯罪案件666起,打掉团伙6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67人,配合通信管理部门治理发票违法短信息171.83万条、关停手机号码9785个。 “这些案件都是公、检、法、税等部门相互支持,紧密协作办案的结果。” 杨辉说。对于相关部门的协作办案,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李桂华介绍说,广西检查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发票犯罪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强化与税务、公安、法院等的协调配合,加强对易发多发发票犯罪活动和新型发票犯罪活动的调查研究,统一执法标准,增强对发票违法犯罪的打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