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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民用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将于2月28日起实施

A-A+2014年2月22日01:02广西新闻网评论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记者 刘斐 通讯员 蒙琳)2月21日,南宁市消防支队举行新闻发布会。广西新闻网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广西地方标准《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第1部分:南宁市民用建筑》(以下简称规范)将在2月28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已于近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

  据悉,该标准主要是在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和细化。以当前问题较集中的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提出比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更为严格的消防技术要求。

  会上,南宁市消防支队支队长邓锡中介绍到,《规范》提高了部分现行国家规范条文的执行标准。比如对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消防控制室就提出了“应设在建筑首层,并应靠近消防扑救场地设置。消防控制室面积不应小于20㎡,其他建筑的消防控制室面积不应小于12㎡”的要求。

  据了解,《规范》的颁布实施,对提高火灾防控能力,缓解快速发展的城市规模与滞后的消防技术标准之间的矛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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