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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携价值150万的象牙回老家 高速路上被查获

A-A+2013年12月17日13:02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评论

  桂林生活网讯(记者 杨亚 通讯员 王涛)吴某从钦州回老家江西南昌,随车还带着些“艺术品”。半路中,民警将吴某所乘坐的车辆拦下,发现这些“艺术品”实际上是6根象牙。16日,吴某因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检查机关批准逮捕。

  11月22日晚上,兴安县公安局在全南高速全州路段凤凰服务区执法时,发现一辆小车很可疑,遂将该车拦下。

  车上一共有3个人,车后排的座椅上,有几样东西用布包裹着。民警要求车上人员打开包装布,发现这些东西疑似象牙,于是立即将车上的吴某、林某和刘某带走。

  吴某交代,他是江西南昌人,在钦州做生意。早些年前,他在生意场上结识了一个叫“阿忠”的越南人,并分别于2004年、2006年、2008年分三次从此人手中买来6根象牙,摆在家里做装饰。案发时,他搭老乡林某的车回老家,并把这6根象牙也一道运上了车。

  在调查过程中,林某称自己和司机很无辜,之前吴某要和他一起回来时,只称所带之物为艺术品,并未讲是象牙。

  经鉴定,吴某所携带物品确实为象牙,价值共计150万元。办案人员称,象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任何收购、运输、出售象牙的行为都属于违法犯罪。

  16日,兴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吴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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