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隆安讯(潘怡 黄艳娇)一男子发现自己被盗现金,向警方求助。不料,却因嫖宿事发反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12月8日上午,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新州派出所接到一杨姓男子报警称,其在县城某宾馆住宿被盗现金1700元,要求公安机关查处。接报后,该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
在民警调查了解过程中,杨某语言前后矛盾,民警即通过严格盘查,最后掌握到12月7日晚,杨某为了消遣到发廊街找一卖淫女子李某到宾馆开房嫖娼。事后,杨某发现放在自己的1700元现金不见了,怀疑是同宿的李某所为,于是打电话报警求助。
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抓获,杨某和李某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