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 李贤 通讯员 李宗语)12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了解到,从12月初开始至年底,自治区将组织力量对全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促进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四风”。
据介绍,专项检查分为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重点检查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包括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厉行勤俭节约、廉洁自律、严控“三公”经费和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以及开展清退会员卡专项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物品等方面情况;二是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学习自治区党委《关于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反对“四风”若干规定》,遵守住房、办公用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狠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娱乐、奢侈浪费不正之风等方面情况;三是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印发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警示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四是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