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晚报讯(记者 梁剑 通讯员 唐声洞)李某,28岁,河南省人,曾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刑7年,今年5月21日刑满释放。不过,即使坐了7年牢,他也没有改,出狱两个月后又作案。
7月21日,李某窜到灵川八里街一出租屋,以找人为名乱敲门,伺机作案。在此租住的女子赵某回到家门口,见李某对着房门喊人,以为他找错人,就与其说了几句话。随后,赵某打开房门刚要进去,就被李某搂住推入房内。李某把门一关,掏出一把卡刀,威胁赵某不能出声。
几次威逼,赵某想办法来拖延,就说:“你求财,要钱我给你……”此后,赵某从身上掏出仅有的50元给对方,李某嫌少,又打开床头柜找,却没钱。心有不甘的李某进而对赵某起了淫意,正在扯赵某衣服时,赵某的男友吴某回出租屋,与李某展开搏斗。李某将吴某捅成重伤后,逃离现场。
8月1日,李某被警方抓获归案。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且属累犯,遂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六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