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讯(记者 李俭芹 通讯员 陈杨)11月29日下午,在南宁市中级法院民一庭,上诉人南宁市国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的台前堆放着122万余元现金。购买了“10+1”商业大道房产的47名业主因至今未拿到房产证,向开发商索赔约240万元,经过法院调解,最终开发商承担了118万余元违约金和4万余元诉讼费。
业主10年未拿房产证
2004年,南国早报网网友“伴鱼花君”刚大学毕业不久,在家人的支持下,他购买了10+1商业大道一套约30平方米的一房一厅。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到了结婚生子的年纪,由于房子太小,容不下一家人,他希望卖掉这套小户型,然后购买一套适合家用的两房一厅。
40年的产权,10年都拿不到产权证,麻烦事接踵而来。由于办不到房产证,网友“伴鱼花君”的房产一直未能出售,而正赶上南宁限购政策的他,如果在未出售这套房子的情况下,他要购买另外的家庭住房,首付额度就得提高。“作为一个工薪阶层,上哪去找几十万首付款?”“伴鱼花君”说,他的婚事因房子问题一直拖延至今。
同样,因为拿不到房产证无法落户,孩子读书得交赞助费,各种南宁市民应当享受的政策,不少业主都未被惠及。当天在法庭现场,讲起这些不便之处时,不少业主越来越激动。
对簿公堂难解纠纷
2012年,一直未取得房产证的部分业主联合起来,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江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做出判决,认为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开发商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后一年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因开发商的责任,业主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的,业主不退房,每逾期一天,开发商按日向业主支付已交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向47户业主支付违约金241万余元,并协助业主办理房产证。
开发商对此不服,上诉至南宁市中级法院。因迟迟未拿到房产证,业主积怨已久,而开发商又拿不出大笔的违约金,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为了促成双方和解,在平衡双方利益的基础上,法官向业主和开发商做了大量劝解工作。最终,业主与开发商达成合解,支付业主约50%的违约金。
11月29日,在法庭上,开发商当庭兑现了118万元违约金和4万余元诉讼费。韦先生购买的房子总价约9.8万元,依照一审判决,他可以拿到2.5万元的违约金,经过中院调解后,他拿到了1.7万余元。对此结果,韦先生长叹一口气说:“拖得太久了,我们最终的目的还是希望尽快拿到房产证。”大家真正在意的不是违约金有多少,只是想借此让开发商有个明确的答复,“我们的房产证何时才能拿到”。
开发商感叹办证难
对于业主的质疑和责难,开发商代理人钟先生当庭向业主们鞠躬道歉,并承诺“明年6月前争取给大家把证办好”,并透露了10年来难办证的原因。
钟先生说,当初开发该楼盘时,由于是国有企业,备案等很多材料都未按程序详细走,而后来,行政许可制改为备案制后,该楼盘就有很多资料欠缺,“有些是尚未结清工程款,施工方不肯提供材料”。此外,经过规划、土地等多部门调查,发现开发商当初也未严格按照“红线”来建设,现在又需多部门联合重新确认,所以,现在该楼盘也只有约70%的业主拿到了房产证。
“当时我们只知道公司有两亿元欠款,却不知道有这么多遗留问题,以致我们为其擦了多年屁股。”钟先生说,南宁市国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本是一家国有企业,2006年被私营企业兼并收购。而自从收购了该企业后,他们就遭遇了一连串的麻烦,接连被文华园、翠湖新城的业主告上法庭。
由于一直忙于应付公司留下的“尾巴”,导致公司在资金和项目上都无暇分身。钟先生说:“从2006年接手该公司后,我们至今未能上过一个房地产项目。”此次法院的成功调解,给了公司一个喘息的机会,因为公司日积月累,承担了太多国有企业留下的重担而每况愈下,“如果承担不下去,我们也只好走旧国凯的老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