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西|新闻|美食|时尚|旅游|汽车|高清|专题|微导航|惠购|教育|招聘

|邮箱|注册

新浪广西> 资讯 >城事>正文

贵港一名局长受贿5.68万元获刑两年半

A-A+2013年11月27日02:38新华网评论

  新华网南宁11月26日电(邹婷玉 黄卓鑫 黄奎)本是惠民利民的补贴政策,却被一些官员当作牟取个人利益的工具。记者从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原贵港市港北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覃凌霄多次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近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覃凌霄有期徒刑2年6个月,依法没收全部赃款5.68万元上缴国库。

  据法院介绍,2007年至2011年,覃凌霄担任贵港市港北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期间,在组织实施贵港市港北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水生动物疫病防治实验室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工程项目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68万元,先后为磨某等3人谋取利益。如2007年10月、2008年5月,覃凌霄先后收手磨某所送人民币1万元,帮助磨某的养猪场通过验收、获取项目补贴。

  2012年“五一”期间,贵港市和港北区两级检察机关联合查办贵港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有关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覃凌霄的犯罪行为浮出水面。在接受贵港市纪委调查期间,覃凌霄主动交代了其收受5.68万元贿赂的事实,并悉数退出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覃凌霄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5.6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案发后覃凌霄有自首情节,且退出全部赃款,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依照我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港北法院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广西|广西城事|身边事|美食|时尚|旅游|读图|专题|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广西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