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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处理醉驾顶包第一案 顶包最高可判七年

A-A+2013年11月26日13:23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评论

  桂林晚报讯(记者 李桃 通讯员 张杰)11月17日下午2点40分左右,翊武路与中山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两车追尾的事故,前车司机发现后车司机有酒驾嫌疑后报警。交警赶到后,被指认的男子否认自己是当事司机,另一名男子则坚称是自己开车,一时间谁是司机难以确认。

  随后,民警在给两男子做笔录时发现两人的供述有出入,并着手调查。几天后,面对大量证据,两男子终于承认“顶包”的事实。

  目前,真正肇事司机因醉驾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来帮忙“顶包”的男子被行政拘留,而该男子也成为我市首个因替他人“醉驾顶包”被警方处理的人。

  出事后谁是司机难确定

  17日下午2点40分左右,在翊武路与中山路交叉口北口由北往南的等待车道上,两辆轿车发生追尾事故。前面一辆车正在等待信号灯通行时,后面一辆黑色轿车撞了上来,导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事发后,前车司机下车来到后车的驾驶室旁,想与司机协商,但后车司机一直未理会,仍旧坐在驾驶室中。据前车司机介绍,没过多久,后车副驾驶上的一名女子下车,到一旁的商店购买来矿泉水,后车司机接过后立即大口大口地喝起来。据前车司机回忆,后车司机下车后,自己从该司机身上闻到了浓浓的酒味。酒驾?前车司机立即报警。

  很快,叠彩交警大队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处理。“我们到现场后,后车驾驶室内已经没有人了,3名男子站在一边,车辆仍停在路中间。”据现场黄警官回忆,当时他们首先询问前车司机,后车司机是哪位。前车司机指认了站在一旁的王某(化名),但当他们询问王某时,王某却否认是自己开车。“后来一个穿白衣服,自称姓李的(化名)中年男子对我们讲,他是司机,愿意负责。但因为按照现场的情况,我们一下很难判定到底谁是司机,于是就将站一旁的3名男子带回大队做笔录。”

  据该民警介绍,由于前车司机指认王某是司机,而且涉嫌酒驾,因此回到交警大队后,医务人员对3名男子进行了血液酒精浓度检测。

  真假司机口供有出入引怀疑

  “我们首先给前车司机做笔录,他说,当时后车上就两个人,一男一女,开车的根本不是穿白色衣服的李某。”据民警介绍,前车司机非常谨慎,在出事后用手机拍下了现场,还有后车前排位置的情况,从照片上看,后车前排上确实坐着两人,坐在驾驶位的王某正在喝矿泉水。

  对此,王某坚称当时自己并没有开车,司机是李某。他说,当时车上共3人,准备去两江四湖游览,出事后自己曾经从后排座位开门下车与前车司机协商。

  “我们最后询问李某,他当时神情很镇定,一直都说是自己开的车。”据民警介绍,李某说当时车上有3个人,准备去南溪公园。

  “一个说是去游两江四湖,一个说是去南溪公园,有明显出入。”黄警官说,他们发现两人所描述的过程大致相同,但很多地方有疑点。“当时是谁先下车?是从哪个门下车?下车后做了什么?”随后,黄警官又向李某提出很多细节方面的问题,但李某均表示不清楚。

  “很明显,这件事情不那么简单,李某很可能涉嫌‘顶包’。”黄警官说。

  民警调查取证揭真相

  据叠彩交警大队张副大队长介绍,事发地正好是在路口,周边有商铺,而且有监控摄像头。事发第二天,民警到事发地附近走访,并调取视频监控。民警通过博爱医院门前路口以及翊武路与中山路交叉路口的监控视频,大致还原了事情经过。

  监控视频显示,追尾事故发生后,前车司机确实下车走到后车驾驶室位置,一名女性从后车的副驾驶位出来,走到旁边,回来时手上拿着一瓶矿泉水。随后,王某从后车驾驶室位置下车,和前车司机在一旁交谈。

  “李某是从后车的后方进入视频监控范围,他先与王某进行了交流,然后走到后车驾驶室旁,将一件蓝色衣服放在驾驶座上后,又走到王某身边。”据张副大队长介绍,博爱医院路口的视频显示,事故发生几分钟后,李某出现在监控范围内,他当时正向事发地走去。

  张副大队长说,结合两个路口的视频,他们觉得李某“顶包”的嫌疑很大。与此同时,涉事的3名男子的血液酒精浓度检测结果已经得出,前车司机与李某没有喝酒,而王某的测试结果显示,当时他处于醉酒状态。

  “经过我们反复研究初步判断,两车追尾时王某处于醉酒状态,可能为了逃避处罚,因此让李某前来‘顶包’。”张副大队长说。

  “顶包”者被行政拘留

  民警再次对王某和李某进行了问话,王某仍坚称不是自己开车,李某也一直说自己是司机。随后,民警摆出证据并耐心地给他们做工作,李某终于承认了自己帮王某“顶包”的事实。

  李某交代,他与王某是朋友,当时自己从南溪公园游玩后打车回家,在途中接到了王某的电话。对方称出了事故,但由于喝了酒,希望自己去帮忙“顶包”,于是他就在博爱医院下车后,走到事发地。

  很快,王某也承认了自己酒驾及找人“顶包”的事实。王某说,当天中午吃饭时自己喝了酒,然后开车准备去游览两江四湖,出事后怕受到处罚,因此才找李某来帮忙,当时车上的确只有他和另一名女子。

  目前,叠彩交警正对王某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规定,“顶包”的李某于24日被行政拘留,而李某也成为我市首名因替他人醉驾“顶包”被行拘的人。

  昨天,王某和李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李某说:“当时为了朋友义气,所以才帮其‘顶包’。我知道错了,真对不起,非常抱歉给公安机关带来这么多麻烦,今后一定要吸取教训。”王某说:“以后再也不敢酒驾,本来一次愉快的旅行就这样毁了,害了自己也害了朋友。”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顶包”最高可判七年

  “随着对酒驾行为处罚越来越严厉,不少司机在酒驾发生事故后,为逃避责任的追究和法律的制裁,经常找人‘顶包’。这种行为严重干扰了事故处理的公平性,给事故案件的办理带来很多麻烦。”市交警部门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说,之所以“顶包”事件时有发生,主要因肇事者法制理念薄弱,认为只要赔偿就不会被收监。其次,根据新交规规定,判处过刑罚的人员将被开除公职,所以公职人员肇事可能构成犯罪的,为保住公职,也会寻求他人顶罪。

  该负责人说,这起案件的处理将给那些欲“顶包”者予强大的震慑力,今后交警部门只要查处一起,就严惩一起。

  而据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的黄里瑞律师介绍,在此案中“顶包”者李某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时,如果是出于帮助他人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故意作虚假证明,隐瞒王某是真正驾驶人的事实,向公安机关作伪证,隐匿罪证的,其行为有可能构成伪证罪,将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于王某来说,其为了逃避责任,如果是以暴力、贿买、威胁等方式,指使顶包者为其做伪证,其有可能构成妨害作证罪,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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