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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中心代收退款3500元 患者只拿到1500元(图)

A-A+2013年11月21日12:29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评论

  桂林晚报讯(记者 陈延明 文/摄)桂林市临桂一老人到市区瓦窑西路华康综合门诊部看病花了9850元,其子女觉得门诊部乱收费投拆到市某局价格举报中心。经该中心工作人员调解后,门诊部同意退3500元给老人,该中心工作人员对这3500元进行盖章代收。

  但几天之后,门诊部接到老人子女电话,质疑“近1万元的医药费怎么才退1500元?”门诊部负责人纳闷了,当初明明给了3500元,怎么老人反馈回来只拿到1500元,另外2000元哪去了?

桂林市某局价格举报中心给华康综合门诊部出具的收条。桂林晚报记者 陈延明 摄桂林市某局价格举报中心给华康综合门诊部出具的收条。桂林晚报记者 陈延明 摄
老阳儿子代父亲签字的领款条。桂林晚报记者 陈延明 摄老阳儿子代父亲签字的领款条。桂林晚报记者 陈延明 摄

  投诉:看病花去近万元 门诊部乱收费

  临桂庙头的老阳已年过六旬,身体不太好,久咳多年,为治好这顽疾,他和家人遍寻良方。

  今年9月初,有人到镇上发宣传单,老阳领了一张,传单上说,桂林市瓦窑西路有家华康综合门诊部治疗各种咳嗽很有效,他和家人一商量,决定去这家门诊部求医。

  9月4日,老阳在女儿的陪伴下来到华康综合门诊部。一番检查过后,医生说老阳患的是哮喘病,可以给老阳开十五天药治疗,收费为:检查费500元,药费9300元,加上一些其他费用共计9850元。老阳为治好咳嗽,决定试一试。

  医生给老阳开的有药粉、药丸、药粒等四五种药。但老阳服用半个月后,病情没有明显好转。老阳的内弟提出,当初去看病开药的时候,没见病历,也没个药单,吃是吃了半个月的药,但吃的是什么药都不懂,稀里糊涂地一万块钱就没了,这药价肯定有问题。

  10月28日,老阳的儿子小阳到桂林市某局价格举报中心投诉华康综合门诊部乱收费,药价偏高。接到投诉后,该中心综合科相关工作人员介入处理。

  11月15日,小阳接到该中心打来的电话,称已经帮他父亲从华康综合门诊部要回1500元的退款,请小阳前去领取。当天小阳就到该中心领回了1500元,并签下一张领款条。

  不过,老阳一家人越想越纳闷,近万元的药费才退1500元,这不合理啊。

  于是11月20日,小阳把事情反映到本报热线。

  调查:退款和领款差了2000元

  老阳在华康综合门诊部看病花了9850元,经投诉到相关部门后,领回退款1500元。门诊部收的9850元医药费是否存在乱收费?相关部门为老阳追回1500元的退款又有什么依据?11月20日上午,记者来到市某局价格举报中心了解情况。

  该中心一名陈姓负责人接待了记者,他拿出一份《自治区某局关于改变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方式的通知》向记者介绍,该通知第一大点里有规定,“中药饮片价格、民办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管理”。

  “华康综合门诊部是个民办医疗机构,卖给老阳的也是中草药,而根据相关规定,中草药是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我们管不到,所以这9850元的医药费不好讲是否存在乱收费。之前我们也已经出面跟门诊部相关负责人沟通,门诊部同意退还老人1500元药费。”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之后,该负责人还给记者出示了11月15日小阳来领取1500元时签下的领款条,上面写着:“今收到桂林市XX局价格举报中心转来被举报人桂林华康综合门诊部退还举报人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下面是小阳代父亲签的字和身份证号。

  该负责人说,这个事刚开始处理起来还是蛮棘手的,“老人是把所有药吃完了才来投诉,投诉的时候又拿不出任何买药的单据,而对于中草药,我们又没有定价权,很难办。不过这个老人既然投诉到我们这里,我们就会管,但也只限于调解层面,不是当案件来处理。”

  20日中午12点,记者来到华康综合门诊部,门诊部负责人李主任解释其实退款原因很简单。“我们承认收费是有点高,他们打电话来跟我们讲过,又找来某局,我们做生意的,讲究和气生财,既然你认为我价格高了,那我就退还点给你。我当天就表示愿意退给那老人3500元,某局的一名负责人帮老人代领了那些钱,讲他们会处理好这事。”

  随后李主任给记者出示了一张收条,上面写着:“今代市价检举【2013】10-20号举报人收到桂林华康综合门诊部清退多收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圆整。”落款是“桂林市XX局价格举报中心”,上面还加盖了该中心的公章,时间是2013年11月11日。

  疑问:那2000元哪里去了

  20日下午2点,记者将市某局价格举报中心写给华康综合门诊部的收条翻拍照拿给小阳看,小阳看完一脸疑惑。“某局叫我去领钱的时候讲医院只愿意退1500元,可从这张收条来看,他们怎么从华康综合门诊部那里帮我代收了3500元?中间的那2000元哪去了?”

  20日下午3点10分,记者再次来到市某局价格举报中心,陈姓负责人表示,在这件事上他们只是从中做了调解工作,不算立案处理,调解过程中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

  “那门诊部称当时退给老人的是3500元,而老人儿子从中心领走的却是1500元,中间的那2000元是怎么回事?”记者问。

  “没错,我们是代收了3500元,但那2000元是对该门诊的处罚款,因为我们在调查的时候发现该门诊公示的药品价格跟实际卖的药品价不同。原来是打算对该门诊部进行处罚的,就把处罚款和门诊部的清退款先一起收了。”该负责人答。

  “如果那2000元是处罚款,那按流程,应该单独开张2000元的罚单,为什么这2000元与1500元清退款是合在一起收呢?”记者问。

  “是否要对该门诊部进行处理目前我们还在商量中,如果要对门诊部进行处理,这2000元就当罚款了,如果不对门诊部进行处理,这钱就一起退给老人。”该负责人答。

  20日下午4点半,该负责人给记者打来电话,他说他们经过商量决定,既然老阳一家有意见,那他们就先把处罚程序暂停下来,目前他们仍在商量这2000元到底是退给老阳,还是退还给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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