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11月18日讯(通讯员 郝璐璐 实习生 龚锐)17日,一名男子醉酒后在南宁市金湖南路边撒野,猥亵同行的女子,在民警到达现场处置时依然不知收敛,竟辱骂民警阻碍正常执法。最终,该名男子因涉嫌猥亵及阻碍执行公务,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
张某(化名,女)是南宁某茶行的业务员,因工作关系认识了从商的饶某某。11月17日,饶某某出差到南宁,并在当天下午约张某与朋友一起吃饭。张某考虑到饶某某是自己的客户,便一口答应了。饭席间,饶某某与张某都喝了很多酒。
当晚20时30分许,饶某某提出让张某送其回到金湖南路的酒店。已有几分醉意的张某在饶某某的搀扶下出了酒楼,但是对于饶某某的“邀请”,张某表示并不愿意前往,多次提出要离开,但是饶某某还是将张某强行拉上了一辆出租车,并将其带到了酒店。
下车后,张某因醉酒已无力自己行走,躺在了酒店外的路边。此时,饶某某看到漂亮的张某躺在那,也有醉意的饶某某顿时兽欲膨胀,对其进行狂吻、猥亵。张某一边挣扎一边大喊“救命”,想要奋力挣脱饶某某的束缚。而饶某某一直紧紧拉着张某不让其离开。就在两人在拉扯时,在附近巡逻的南湖派出所的民警看到了这一幕,立即上前将两人拉开。随后,张某躲上了民警的巡逻车,而饶某某见状,不顾民警的阻止将张某的手包抢过来,并继续拉扯张某。
在遭到民警的喝止后,借着酒劲饶某某竟然开始谩骂民警,民警试图将张某带离时,饶某某变本加厉,对民警进行推扯、辱骂。最终,民警合力将饶某某控制,并将两人带回了南湖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饶某某对民警的工作拒不配合,且一直叫嚣,面对民警的询问还一直为自己找理由辩解。当民警告知其触犯相关法律后,一直嘴硬的饶某某才意识到自己的过错,酒醒后的饶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深表歉意。目前,因涉嫌猥亵、阻碍执行公务,饶某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