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 张文卉)南宁一学生家长向本报反映,孩子拿着“学校赠票”回家,要求父母陪着一起看电影,可真正看电影时却需要交20元买“一次性立体眼镜”。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小学生都收到了“学校赠票”,但这种电影票并非学校发放的,而是几名专门租场地放电影的人派发的。
“学校赠票”还需另交钱
11月3日,马先生向记者反映,上周五,孩子从学校带回来一张电影票,声称是班上的老师统一发的,可以免费看电影,而电影放映的时间刚好是11月2日、3日两天。由于票面上的放映地址写着南铁文化宫,马先生心想离家不远,又恰逢周末,为了不让孩子失望,11月2日,他和妻子带着孩子到了南铁文化宫。
到了现场后,马先生发现来看电影的学生和家长真不少,还排着长龙,他打听了一下,很多都是来自附近几所小学的学生和家长。好不容易轮到他们进场了,工作人员却告知,孩子看3D电影需要购买20元的“一次性立体眼镜”,另外,每名家长需付30元(10元为购票钱,20元是眼镜费)。门口有很多家长带着孩子来看免费电影,一家三口就得花80元。大多数家长都觉得被愚弄了,但是为了陪孩子,只得乖乖付钱。
由于心中不满,马先生让妻子陪着孩子进去看电影,自己就在影院门口等到放映结束。
电影票不是学校发的
马先生说,他曾向现场收费的工作人员提出质疑:谁允许这样的电影票进入校园的?教育局有没有相关文件?但现场工作人员并不作答。
11月4日上午,记者走访附近几所小学,在接到家长的投诉后,校方都大感惊讶,均表示未向学生发放此类电影票,因为根据有关规定,未经宣传、教育等有关部门审批、同意,任何学校均不得擅自组织学生观看电影。
马先生再次询问孩子,电影票到底从何而来?这时孩子才说票是同学赠送的。
记者调查获悉,11月1日当天,在五里亭第一小学、华衡小学等学校的附近,一些社会人员在放学时间向学生派发此类“学校赠票”。一名小学生告诉记者:“票是几天前在我们学校门口有个女的给发的,不是老师发的。”
马先生说,票上写的是“学校赠票”,大部分学生没仔细看,都以为完全免费。他事后在赠票的“温馨提示”里看出了端倪,票背面的下方用小字标出:凭此票学生、儿童无需购票,只需交立体眼镜费即可入场观看(眼镜永久留念)。
放映场地被私人租用
南铁文化宫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前来租场地、放电影的是几个安徽人,他们自己带了几部电影。根据惯例,南铁文化宫每场收取1500元租金,负责查看电影是否有全国统一的“放映许可证”及内容是否健康,但无法审核“放映许可证”的真伪。至于组织者如何招徕观众、怎么收费,南铁文化宫不管。
组织此次活动的刘某称,他们是深圳某电影公司的职工,由于公司不景气,便组织了几个员工一起到各地租赁场地放映电影。据了解,这些人在多个小学门口派发这批“电影赠票”,具体到底发了多少,刘某说“发了几千张吧” 。
在提到门票问题时,刘某称,他们在票面上已经清楚说明,孩子自己来看,可凭“学校赠票”无需购票,只需交立体眼镜费,即可入场观看,而如果一名大人带一名孩子,大人需另外购票及眼镜。
记者发现,所谓的立体眼镜其实就是一个硬纸框配上两张薄薄的塑料片。在淘宝上搜索发现,同样是硬纸板做的立体3D眼镜,网上的售价从0.5元至1.5元之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