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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聚焦:广西警察枪杀孕妇(图)

A-A+2013年11月4日10:43新浪广西综合评论

  舆情聚焦

  广西警察枪杀孕妇案 警方回应带枪系执行公务

  1. 舆情概述

  10月28日晚10时许,广西平南县大鹏镇,平南县刑警大队刑警胡某酒后闯进当地一家螺蛳粉店,用随身携带的警枪向店主夫妇射击。螺蛳粉店老板蔡世勇被击中肩膀,而其怀有5个月身孕的妻子则身中两枪身亡,其中一枪爆头。恶性刑事案件发生后,该区、市、县相关部门依法从速办案,并启动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程序。有当地派出所民警在酒桌上向熟人透露,胡某为平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队长。据警方一名知情人称,胡某醒酒后称压根不记得自己当晚干过什么。10月31日下午,贵港市委、平南县委分别对胡某所在的平南县公安局局长、 政委、分管副局长、刑侦大队大队长、刑侦大队教导员及大鹏派出所副所长等6人执行停止职务处分,要求其接受组织调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面对公众质疑醉酒警察胡某为何配枪,10月31日晚,广西警方回应称其带枪系协助湖南警员办案,属于执行公务,但带枪饮酒则是明显违纪行为,引发网友热议。当晚9点23分,@贵港公安 发布微博称:广西平南县恶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有关责任人已被停职调查。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胡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而直至此时,警方仍未在正式的通报中公开胡某的姓名和任职情况。截止11月1日下午16:30,关于此事的新浪微博单条较高转评数已达19758次。

图1 :“ 广西警察枪杀孕妇案 警方回应带枪系执行公务 ” 新浪微博微指数图:“ 广西警察枪杀孕妇案 警方回应带枪系执行公务 ” 新浪微博微指数

  2. 网友观点

  观点一:警方回应欲盖弥彰,难平民愤(此观点约占三成)

  @伯林的微博 : 广西醉酒警察枪杀孕妇事件震惊全国! 被枪杀的 “老牌螺蛳粉店”的老板娘吴英挺着大肚子,为了多挣两碗粉钱,小夫妻每天熬到凌晨一两点,整条街属他家关门最晚,如此艰辛营生却祸从天降。然而对于醉酒警察胡平为何带枪,贵港警方回应:他当时正在执行公务。这是为杀人者减轻罪行的节奏吗?

  @雪狼5557:广西警方回应枪杀孕妇警察带枪:正执行公务……开枪者是已醉酒的平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刑警胡平。对于胡平为何带枪,贵港警方回应:他当时正在执行公务……这个你信吗?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周蓬安:《周蓬安:枪杀孕妇警察,真是匪气十足》其杀人动机如此“无厘头” ,完全没有当年土匪杀人的目的性,因此更显得匪气十足,而且比土匪更“土匪” 。那些参与酗酒的警察,也都匪气十足。此外,警方回复内容也是匪气十足,竟然是“与店主发生争执并开枪” ,而不是无辜开枪,真服了。

  观点二:警察行为违法,应依法处理、严惩不贷(此观点约占三成)

  @姚香干:枪杀孕妇难道也是公务吗?狼吃羊总要找借口!手无寸铁的孕妇难是该杀! 经过法院判决了吗?走了法律程序了吗?法制国家不依法办事!要法律干什么?百姓咱活!天理何在?必须枪毙否则法律被架空!

  @Yongtaoyaoer:先是违纪:在酒店吃喝。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次事件不会错在弱势吧,公安局和政府如何进一步的狡辩!一枪两命,并且是孕妇、是未出生的婴儿!孕妇何罪?!央视为什么不做头条报道?不严惩难平民愤。

  @阳光心新语:不论争执不争执,如果说与警方也好与不明身份的人也好,一争执就要被枪杀, 是不是太不可思议中国的法律了?还有湖南去的两位办公差的警察,公务在身怎可在外喝酒,受处罚了吗?

  观点三:警方管理制度缺陷,政府部门失职共酿悲剧(此观点约占两成)

  @徽剑:看涉事领导有刑警队长,这位应该是刑警队员,要么是执行任务时带枪喝酒,要么是执行任务完枪未上交,总之,都是严重的制度管理问题!

  @中公教育段广祥 : 【广西警察酒后枪杀孕妇: 一枪爆头】 这一情景想到了什么?现在掌握公权的人员是否该受到一定限制?处于什么理由伤害无辜?当地警方以及政府就没有表态么?

  @苏州大好河山 :#究竟什么人才能当警察#近日,广西发生惨案,一孕妇被一醉酒警察枪杀。虽事后嫌疑人很快被捕,但仍引发不少评论。其中不少质疑指向了警察配枪管理,但进一步看,嫌犯这样的人能成为警察,警察的筛拔制度其实也难脱干系。

  @停云西风 III:反思孕妇被枪杀案:究竟什么人才能做警察 。警察配枪管理,警察培训和警察的选拔制度,都很重要。然而,这是普遍性的问题,而特色问题更关键。那句官员雷人语: “你是为人民服务还是为党服务的?” 看看不断发生的警民冲突事件,绝不是个别警察个人品质的问题。

  观点四:事件的后续发展令人担忧( 此观点约占一成)

  @作家草军书 :广西警察无故枪杀怀孕店主一事让人无比震惊!警察枪击致人死亡案件多次发生,霸道歹毒、视民众生命如蝼蚁。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警察因枪击致人死亡事件而受到严惩,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纵容了警察的杀胆。这个警察简直不可理喻,故意杀人一尸两命,应该够死刑标准了吧?希望不要最后被鉴定成精神病。

  @银狐-金豺:【袒护与谎言】在螺蛳粉店买奶茶,没有奶茶就枪杀的广西警察枪杀孕妇事件,警方公布信息是发生争执;广西贵港警方再次公告:警察带枪系执行公务。执行公务 6人喝10斤白酒,没奶茶就开枪。这是何等的公务?是滥杀无辜的公务。希望不要再爆料为了保全性命蔡世勇夺抢是袭警,最后判刑。

  观点五:害群之马不能代表公安以及民警的整个形象(此观点约占一成)

  @独行侠 honey: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哪个地方的警察队伍里都可能有害群之马,广西警察酒后枪杀孕妇案件为个案,不能代表整个公安机关及民警形象。

  舆情解读:500个意见领袖中,共有@政经观察员范利祥、@李铁军、@迟夙生律师、@崔小平律师、@何光伟、@老徐时评、@记者廖隆章等共18位意见领袖关注了“广西警方回应枪杀孕妇警察带枪:正执行公务”一事。多数意见领袖认为, 该警方以执行公务的说辞来回应此事,显得过于草率,有为其脱罪之嫌疑,此事还应追及枪支等制度管理问题 。多数网友则认为,该警察行为极其恶劣,应严惩不贷,还大家一个说法。

  3. 舆情点评

  10月28日,响彻广西平南县大鹏镇一家螺蛳粉店的夜半枪声,结束了一个身怀5个月身孕的女子生命,也将舆论浪潮一下推向这个不知名的小镇,引发网络、媒体及社会舆论数天的持续关注。事发至今已有 5 天,关于警察残忍开枪打死无辜孕妇的动机,警察出行时为何带枪,涉事警察的真实身份,广西当局的处理结果等一直备受关注并引发热议。

  警察枪杀孕妇,不论缘由,情节的恶劣程度都令人发指。此次舆论强势关注体现舆论对社会暴力事件长期积压的愤怒情绪的一次表达。 关于舆论关注的枪杀孕妇动机,广西警方自事发以来一直未予正面回复,让舆论陷入被动的猜测中,对于问题的解决,平息舆论争议实属不利。而关于警察的真实身份,当局也是敷衍塞责,不予公开。警察非办案期间出行带枪,是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除应对涉事警察严肃处置之外,当地警方管理部门也难逃管理失职之责,在无辜死亡的孕妇面前,逮捕嫌疑人和对有关责任人停职调查只是隔靴搔痒,难平民愤。而当局“警察带枪时系执行公务”的说法,存在为涉事者开脱罪责之嫌,引起舆论抵触情绪,实属正常。

  面对舆论指责与质疑, 广西当局应: 首先, 迅速对舆论质疑点进行有效回应,查清事发原因,解除舆论困惑;同时,秉承客观态度,公开涉事者身份,通报案件背后细节及查处结果。再次,及时慰问受害者家属,妥善安排后续处理,取得舆论谅解。最后,致力于涉事者和相关责任人的从严处理,以儆效尤。媒体和舆论应利用舆论优势,监督和敦促当局做出积极回应和合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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