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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首家依托专业机构的妇女儿童庇护中心成立

A-A+2013年10月17日09:48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 刘冬莲)遭遇家庭暴力,无处容身?10月15日成立的南宁市“妇女驿站”,可为遭遇家暴需要暂时庇护救助、脱离暴力环境的老人、妇女、儿童,提供最长10天的庇护救助。该驿站也是广西首家依托专业机构建立的妇女儿童庇护中心。

  “妇女驿站”设在南宁市救助站内,由南宁市妇联和南宁市民政局设立。10月16日,记者在南宁市救助站内看到,这里为“妇女驿站”提供了一个二十多平方米的房间。房间中部放置一道屏风,外侧是沙发,可供会客、谈心;内侧是两张床,床上粉色的被套显得颇为温馨。此外,房间里还有鲜花、电视、空调以及常用药品和妇女生活用品等。

  南宁市妇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驿站主要是给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或老人,提供一个脱离家庭暴力环境和回复身心的地方。居住在本市需暂时庇护救助的上述人群,可寻求庇护。

  她说,受害人在遭受家暴后,可向区县、街道(镇)妇联、老龄办提出庇护申请;紧急情况下,也可持派出所出具的报警证明及本人身份材料直接到救助站申请。届时,“妇女驿站”根据受害人受害情况,确定提供庇护的,可为受害人提供基本的生活服务、膳食住宿和安全保障。此外,驿站根据实际情况,还可对受庇护人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服务。

  南宁市妇联有关负责人说,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内部,它既指肉体上的伤害,如殴打、体罚、行凶、残害、捆绑、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也指精神上的折磨,通常表现为以威胁、恐吓、咒骂、讥讽、凌辱人格等方式,造成对方精神上的痛苦、心理上的压抑等。家庭暴力还包括性虐待,受害人往往是女性。

  “有时候妇女即使住宾馆,也不能避免施暴人再找上门来殴打。而救助站可拒绝施暴人自行接触受害人,受害人的其他权益可在安全得到保障后再做工作。”该负责人说,这个驿站的成立,在提供庇护的同时,也给社会树立了一个反家暴的标志。

  [ 相关链接 ] 遭遇家暴可通过三个途径维权

  遭受家暴后,怎么办呢?南宁市妇联有关负责人说,可通过三种途径维权:通过请求基层单位或组织劝阻、协调维权;通过请求公安机关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维权;通过诉讼维权,包括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自诉、公诉)等。

  在具体操作中,受害人遭受家暴的第一件事,是打110向公安部门求助,先阻止人身伤害继续发生。此后,可求助身边的力量,如亲朋好友、街道办事处、各级妇联组织等,也可到各种咨询中心、心理中心咨询,或拨打南宁市妇女维权热线0771-5503320,争取协调解决问题,避免事态恶化。

  如果暴力情况严重,要注意收集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伤情鉴定结论,物证(伤害工具、物品等),人证(对熟人诉说,展示伤处)等。如果暴力继续发生,要考虑以故意伤害罪或者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或离婚诉讼,以防止更恶劣的后果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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