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西|新闻|美食|时尚|旅游|汽车|高清|专题|微导航|惠购|教育|招聘

|邮箱|注册

新浪广西> 资讯 >广西城事>正文

南宁人民公园新设机动车停车位引质疑

A-A+2013年10月14日09:04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讯(记者陈维)近日,有网友在南国早报网上发帖称,在南宁市人民公园正门口处,突然“冒出”10个收费停车位,给原本已拥挤不堪的公园门口路段带来更大压力。此外,因电动车保管场地被“瘦身”,到公园来晨练的“电驴一族”明显觉得停车不便。交警部门表示,市民若认为停车位设置不合理,可以提出异议,交警部门会核实处理。

市民晨练时停电动车难,但新设小车位内却是空荡荡的。南国早报记者陈维 摄市民晨练时停电动车难,但新设小车位内却是空荡荡的。南国早报记者陈维 摄

  市民:公园门口“冒出”停车位

  网友“邕城雪松”说,在人民公园正门口处,有一特殊三角地段,此前本是用于保管单车和电动车的,但在10月1日,有人在该地段划了10个汽车停车位,对停放车辆收取5元/小时的停车费。

  帖文称,如此一来,每天来公园晨练的“电驴一族”明显感到停车不便。因在公园路上已有近百个小车停车位,他们认为在本已拥挤不堪的公园门口不该再设置小车停车位了。“邕城雪松”认为,空间本已有限,现增加车位只会加剧拥堵。

  调查:车位经批准但还不能收费

  10月12日上午9时多,公园门口的电动车停放点已停满车辆,新来者一般要等上一会儿才有位置。在新划的小车停车位内,未见车辆停放。现场没有车辆收费标识和公示牌,但管理人员工作牌上写有“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路桥公司”)字样。

  12日下午,路桥公司相关负责人称,所划的10个停车位是经过交警部门审批的,不过现已委托街道办管理。

  “管理员是街道办请来的。”该负责人表示,因存在委托关系,故管理员挂有该公司的工作牌。根据《南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停车收费的路段,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收费标识和公示牌。他表示,“现在没有设置公示牌,其实还不能收费,即使以后收费,也不能按照5元/小时的标准来收取”。

  质疑:新设车位为“创收”?

  部分车主认为新增的车位确实更方便停车,不过,“电动车一族”却不服,“相关单位新设车位就是为了创收,停小车可以赚更多钱”。

  市民指出,因有几个新设车位太靠近交叉路口,并且路口处有人行横道,公园路方向来车又在该处掉头,人民东路及新民路方向来车与行人则同时挤在了路口处。该路段本是两车道,在车辆停放入位后,逼着行人及非机动车混入机动车道,险象环生。

  “路口那儿常有剐蹭事故发生。”据公园路上的停车管理员说,公园路上有约70个停车位,若非节假日,停放的车辆比较少。对于部分车主反映的“到公园没地方停小车”的说法,该管理员称“只是那些车主不愿意走远一点罢了”。

  部门:泊位不符合标准可提异议

  路桥公司负责人说,今年六七月份,城管部门在南宁各路段人行道上设置了约50万个非机动车泊位。自7月5日后,人民公园门口的特殊三角地带就已禁止停放电动车。“在道路上本来就不可以设非机动车泊位,其实不存在小车车位‘挤压’电动车车位的说法,之前是没人管”。

  对于“创收”一说,兴宁区民生街道办主任并不认同。他称收取的停车费分3份,一是交给路桥公司,二是为管理员发工资,剩下的才是街道办留作日常管理用。

  市民丁先生说,希望有关部门在设置停车位时要考虑实际情况。在他看来,三角地段其实有些特殊,因靠近公园门口,并不完全是在道路上。他认为恢复部分区域停放电动车,这样既能减少拥堵,也更加便民。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称,此前批准在公园门口施划机动车泊位,主要也是采纳了市民要求增设车位的建议。不过,根据《南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已设置的道路停车泊位不符合标准的,可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异议,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及时予以核实处理。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广西|广西城事|身边事|美食|时尚|旅游|读图|专题|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广西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