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西|新闻|美食|时尚|旅游|汽车|高清|专题|微导航|惠购|教育|招聘

|邮箱|注册

新浪广西> 资讯 >广西城事>正文

钢瓶过期6年未检测 南宁查处无证燃气经营点

A-A+2013年9月12日14:26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讯(记者郭燕群)无证无许可就在露天销售燃气,经群众举报,9月10日,南宁市西乡塘区燃气管理站对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内的无证经营点进行依法查处,查扣装满液化气的钢瓶45个。当天,执法队伍还对位于秀灵路东一里的4个无证燃气经营点进行捣毁,查扣钢瓶49个。 

被查扣的钢瓶有的锈迹斑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南国早报记者郭燕群 摄被查扣的钢瓶有的锈迹斑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南国早报记者郭燕群 摄

  根据群众举报,一段时间以来,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内有一露天燃气经营点,无证商贩每天将钢瓶送到某燃气储备站充装,上午9时左右,满载液化气钢瓶的小货车就到这里卸货、摆卖,一罐罐装满液化气的钢瓶直接在太阳底下暴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执法前,西乡塘区燃气管理站工作人员对这个露天经营点进行了调查,发现这是一个无证经营燃气的网点,每瓶销售价格比市价便宜十几元甚至几十元,主要供应给小区居民。 

  按国家规定,钢瓶从出厂之日起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前3次4年一检,第4次起3年一检,15年后予以强制报废。在当天的执法中,工作人员发现,查扣的94个钢瓶中,有6个是过期不检测的钢瓶,其中一个锈迹斑斑的钢瓶竟然已6年未检测。对此,店主称“不清楚哪里有危险”,让人大跌眼镜。 

  据西乡塘燃气管理站相关负责人介绍,无证燃气经营点的违法人员常常用低于市场价的营销手段引诱消费者购买瓶装液化石油气,消费者以为得到实惠,其实这其中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一是“黑气”没有合格经营资质,不具备保证燃气安全的基础条件,无法对客户的安全用气负责;二是“黑气”没有合法经营场所,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流窜经营,无法保证客户的权益。门缝和信箱里的送气小卡片,多数是“黑气”;三是“黑气”多采用过期钢瓶(甚至报废钢瓶),极容易发生漏气事故;四是“黑气”多掺水掺假,燃气质量低劣,容易导致不完全燃烧,冒黑烟,严重者导致熄火引发安全事故;五是“黑气”缺斤少两,欺蒙消费者,实际上并不便宜。 

  西乡塘区燃气管理站因此提醒广大用户,不要因贪图小便宜而使用“黑点气”。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广西|广西城事|身边事|美食|时尚|旅游|读图|专题|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广西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