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讯(记者庾琳 通讯员蔡梦婕)9月8日,被列为“广西一号传销大案”的“1·18”组织、领导传销系列案一审公审。此案被告人达118人,涉及新疆、安徽、山东、四川、甘肃等多个省份,涉案资金达数亿元,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将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大法庭持续审理11天。118名被告人中,除少数几个为大经理外,其余百余人均达老总级别。该案被分成3个庞大体系,分别为李永兵等46人体系、赵晨江等33人体系和常景等39人体系。8日公审第一天,李永兵等46人被押上法庭。
首批46人法庭受审
8日上午8时30分许,数百名法警已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内外维持秩序,前来旁听的100多人须凭旁听证入场。9时许,被告人李永兵、许大飞(女)等46人被押上法庭,一一确认身份后,公诉机关开始宣读长达30页的起诉书。
据介绍,该案涉案人员达1900余人,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初步确认涉案金额达数亿元,被自治区公安厅列为“广西一号传销大案”和“2012年全区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一号要案”。该案抓获被告人共118人,仅李永兵等46人体系过完庭审程序的话,就得花约4天时间;赵晨江等33人体系的庭审将在9月12日至15日开始,亦持续4天;常景等39人体系则安排在9月16日至18日审理,持续3天。
起诉书宣读完毕后,分坐在法庭两侧的8名公诉人和40多名辩护人,分别对被告人进行问话。8日一天,法庭已对46名被告人一一进行了第一轮问话。
“税金”实为“老总”瓜分
山东人李永兵第一个受审。
“被告人李永兵,是谁介绍你加入这个组织的?”公诉人问。
“一个叫李磊的人,当时他介绍我来广西,说是做边贸生意,后来边贸生意没做成,我就加入了这个组织。当时说这个‘纯资本运作’是国家允许的,是要向国家交税的。”李永兵答。
“加入这个组织要什么样的条件?”公诉人问。
“只要有合法的身份证就可以了。”李永兵称,每个身份证只能占一个位置,即最多可以申购21份,申购第一份是3800元,从第二份起每份3300元,加入时需交纳3800元至6.98万元入门费申购1至21份,21份即6.98万元。他们不少人都曾借用过别人的身份证来重复申购。
“我在达到老总级别后,才发现没有给国家交税,是不允许的。”李永兵辩称,他于2009年1月份加入该传销组织,8个月后,他发展的下线申购份额就已达600份以上。成为老总后,他才从上级老总处了解到,这个‘纯资本运作’的组织不合法,而对外宣称向国家上交的税金,实际是由老总级别的人来瓜分申购款。
他承认,他发展的下线有李某军、陶某军等多人。至案发时,他伞下已形成高×珊、樊某等11人的11个体系,伞下老总级别人员也有数十人。
一个体系分五级晋升
据介绍,该传销组织以“拉人头”方式发展下线,逐级发展形成金字塔型网络层级结构。
该组织内每一个体系都有严格的等级规定,通过“五级三晋制”进行分类管理。“五级”即业务员—业务组长—主任—经理—老总五个级别,其中,1至2份是业务员级别,3至9份是业务组长级别,10至64份是主任级别,65至599份是业务经理级别,600份以上是老总级别。所谓“三晋”,就是低级别晋升高级别的3种方法,即主任以下晋升为主任级别,只要份额累计到10份以上就可以了;主任级别晋升为经理级别,除累计份额达到65份以上外,还须有两名直接下线人员为主任级别;经理级别晋升为老总级别,除累计份额达600份以上外,还须有3名直接下线人员为经理级别。不过,每个参加人员最多只能发展3个直接下线。
百余人均达“老总”级别
被告人李永兵、赵晨江、常景等118人同属于一个传销大体系,涉案的1900多人所构建的金字塔层级已在40级以上。
在赵晨江等人体系中,赵晨江于2008年在南宁市由李磊发展加入,赵晨江之后又发展全×玲等多人。全×玲和赵晨江一起,又将高×拉入,高×之后发展多人。他们各自的伞下人员均超过30人。
常景于2008年8月由赵成阳(另案处理)发展加入组织,安排在李磊的直接下线,常景发展了常×、马×丽等人后,于2009年5月1日晋升为老总级别,其伞下又形成了常×等多人的不同独立体系。
为管理众多成员,该组织根据需要又成立了多个“经理室”,部分经理被上线老总指派进入经理室,成为大经理。整个体系中,约有108人达到老总级别,少数几个是大经理,有的在担任老总的同时兼任大经理。其中,李永兵、赵晨江、常景等人伞下,已有数十人已达老总级别。
每个老总级别人员负责管理自己伞下的团队,组织下线人员召开会议,参与召集刚晋升老总级别的人员开“老总复制会”,对新晋老总进行培训,同时积极发展下线。而大经理则负责学习、自律、安全、保密工作,对伞下人员进行管理,起到上传下达的组织、协调作用。
申购一份,“老总”提成500元
部分较高级别的老总,伞下人员的申购份额和领取的老总工资达到一定标准后,就具备了独立收取申购款、独立可管理伞下人员和独立发放工资的条件。并指定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大经理,控制收取申购款的银行账户,计算和发放体系内各层级人员的提成(即组织内所称的“工资”)。
公诉机关指控,在发放“提成”的过程中,李永兵除使用自己个人的银行卡外,还使用周×洪等多人的银行卡进行“提成”发放。李永兵承认,他从2010年6月份起开始给伞下人员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发放工资。老总和主任、业务员的工资是不同且分开发放的。
据介绍,根据该组织的工资分配制度,老总级别的工资包括“税金”和提成。李永兵说,一旦达到老总级别,其提成的标准是:下线人员每申购1份份额,上线老总即从其申购款中获得500元的提成。
庭审首日休庭时,司法机关提醒,目前,南宁正进一步加大对传销非法活动的打击力度,希望广大群众通过该案件,增强辨别传销的能力,在发现这种传销活动时要及时举报,遏制传销违法犯罪蔓延,共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另外,奉劝那些参与传销的人员,回头是岸,要及时终止违法犯罪行为,不要轻信任何“一夜暴富”的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