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讯(记者赵敏)8月25日晚,玉林一则附有割腕自杀图片的网帖,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心,惊动了两个派出所的十几名民警。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当大家忙活了一个多小时后,真相却是一女子将去年割腕自杀的图片传到网上。
缘起 割腕自杀网帖引起关注
“我一点都不疼,一点都不,这点疼算什么?远远不如你给我的伤痛……罗先生,我恨你恨你恨你!”8月25日晚10时15分,一名注册网名为“请叫我在路上”的网友,突然在红豆社区玉林论坛发布这样一则帖子,帖子中附有两张割腕自杀的照片,鲜红的血染红了手腕,滴在地板上,看上去情况十分危急。
当晚11时许,南国早报记者打开帖子看见,此事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关心,短短十几分钟就有了十几页的回复。有网友劝发帖者“好好活着,不要冲动,生命只有一次”;有网友叫其“赶紧去医院包扎伤口,别让父母担心”;还有网友建议版主报给警方让民警赶紧去救人。
记者了解到,玉林论坛负责人已将此事报给玉林市公安局网警支队。该支队有关负责人知情后非常重视,迅速对此开展调查。经查,发布网帖的IP地址是玉林市教育路某宿舍区某房,屋主是女子黎某。为了及时救人,记者与东成派出所、北辰派出所的十几名民警,赶到该宿舍区。
救援 十几名民警搜索多栋楼
民警叫保安打开大门后,迅速冲上该房间。该房间没有开灯,民警敲了十几分钟才敲开门,一名60多岁的妇女开门称自己不认识黎某。“怎么办?这个宿舍区有五六栋楼,每栋楼都有两三个单元。”民警商量后,决定分头上楼去找。然而,一直找到26日零时许,不是没人开门,就是屋主不是黎某,而民警都已汗流浃背。
万般无奈之下,民警只好连夜打电话通知宿舍区物业负责人,该负责人赶来后联系到黎某的弟弟。26日零时30分,黎某的弟弟急急忙忙赶到宿舍区后,把民警带到一栋楼的4楼叫开了门。民警走进去一看,发现黎某的手腕安然无恙,地板上没有血迹,房间里也没有其他人。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面对民警的询问,黎某冷静地说,割腕自杀的女子是她朋友陈某,住在玉林市另外一个小区,割腕后自己包扎好了伤口,然后来到她的住所拍照传到网上。民警询问陈某去哪里了,黎某称,25日晚11时多被朋友接回陆川了。
真相 原来是去年割腕自伤照
26凌晨1时许,东成派出所传唤黎某到派出所。经询问,她承认自己就是发帖者。去年5月,她因个人情感问题割脉自伤过,后已痊愈。今年8月19日,她注册了“请叫我在路上”的ID号发表了数篇情感帖文,并于25日晚10时15分将去年割腕自伤的照片发到网上,只是想宣泄内心的情感压抑,没想到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她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不已。
东成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黎某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鉴于情节较特殊,黎某也确实存在过自伤情形,情绪消极,而其亲人、单位、朋友并不知道她曾割脉自伤。为了不影响其正常生活,在确保发帖者人身安全后,玉林警方决定对她进行法律教育劝导和心理疏导,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经民警劝导,黎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写了一份认识深刻的悔过书交给办案民警,并于26日中午12时离开派出所。目前,黎某的情绪较稳定,她表示以后将爱惜生命,注意自己的言行,不再做傻事。
编后语
不幸值得同情 谣言不可原谅
相较于傅学胜、周禄宝、“秦火火”等为达个人目的、谋取私利而在网络上传播谣言的网络“大谣”来说,文中的黎某是值得同情的。
她因受情伤,真的割腕自伤过;她的情绪消极、悲观厌世,在网络上发帖,倾诉自己情感被伤害的经历。这些,真的令人同情。所以,当她在网络上发布自己手臂鲜血淋漓的图片时,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和关心。为了救她,十多名民警深夜出动,接连搜索多栋大楼。所幸最终是虚惊一场。
可是,按照“七条底线”的原则,这个值得同情的网帖同时也构成了网络谣言。首先,它的内容并不完全真实。割腕自伤是去年发生的,当事人在网帖中并未说明,以致引起众多网友和警方的担忧。其次,它也突破了“社会公共秩序底线”和“道德风尚底线”。在网络上直播自杀,一度引起社会广泛指责,这样一种极端的情绪宣泄方式,对心智尚不健全的青少年,极易产生不良的影响;图片中血淋淋的场景,对人的心理也是极大挑战。最后,这个网帖让十多名民警徒劳奔波,客观上也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
网络是一个虚拟空间,但同时也是一个公共空间,要求人们自律。最近网络大V共议的“七条底线”,就是一个很好的自律范本。对黎某和类似的网友来说,最应该做的是:在你每一次发帖前,能否冷静片刻想一想,这个帖是否会触碰到“七条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