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讯(记者莫义君)每晚10时至次日凌晨一二时,在南宁市金象三区一民房处,不少出租车前来加甲醇。南国早报记者将暗访情况反映给辖区派出所后,警方迅速出动,端了这个非法窝点。
8月24日晚10时左右,金象三区花园路北44号旁边的一间民房开着一个小铁门,记者进入房屋的大厅,看到两侧的墙根摆放着约二十个塑料桶和铁桶,还有一台电子秤,每个塑料桶内均装满了白色的液体。住在一楼里间的一名女子对记者说,卖甲醇的老板就在附近,并出门喊了几声。
一名自称是老板的男子迅速回来,向南国早报记者介绍他卖的甲醇。他称,每桶甲醇约有25公斤,价钱为70元左右。他把一桶甲醇放到电子秤上,上面显示的价钱为73元。他说,车子加这种“油”很划算,“小车每公里只花0.4元多一点,很多出租车都来我这儿加油”。
老板称他是良庆人,做这一行已经很久。两个多月前,他租了亲戚的这间房子卖甲醇,生意还不错,每天都有许多出租车来加“油”。他称自己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但“为了一日两餐,没有办法”。
说话间,一辆出租车驶到门前,司机自己拎了两桶甲醇就往油箱里加,并付了130多元给老板。在协助司机加油时,老板抽着烟,一名客人让他离远一些,他就直接把烟头靠近塑料桶的桶口,接连试了几次,然后说:“这点烟火不可能点着的,除非有明火。”
车子要“喝”这种“汽油”,必须要进行改装。记者询问改装情况,老板称有专人接这种活,并立即打了一个电话。两分钟不到,两名男子驾着一辆私家车赶到,称他们的车子也加这种“油”,一点问题都没有。“这条街上,有许多人经我们改造油路后,也用这种‘油’,很省钱。改装费不高,一辆车300元。”他指着停放在街道上的几辆小车称,这些车都是经他之手改装的。
25日上午,记者将这些情况向玉洞派出所值班民警反映,对方表示会前往查处。25日晚上7时多,玉洞派出所一位孙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上午接到举报后,派出所立即安排警员前往侦查,确定有人出售甲醇。
下午5时,警方前往查处,端掉了该窝点,当场查扣两辆正在加油的出租车,收缴了大量甲醇及工具,将加油的男子带回所里进一步调查。据该男子称,他并不是老板,警方将继续追查该窝点真正的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