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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县委书记公款吃喝被免职

A-A+2013年8月14日09:09人民网评论

  人民日报南宁8月13日电(记者王明浩 庞革平)顶风作案,严惩不贷!8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对龙胜各族自治县领导干部公款吃喝违规问题作出严肃处理并予通报:县委书记唐天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县委书记职务;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少荣,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潘德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成龙胜县委作出深刻检查;责成参加公款聚餐人员个人承担餐费。

本文刊登于《人民日报》2013年8月14日头版本文刊登于《人民日报》2013年8月14日头版

  龙胜各族自治县领导干部以工作交接为名公款吃喝违规问题发生后,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自治区纪委立即组成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经查,2013年7月29日,龙胜县一部门新任领导报到,县委书记唐天生与其他县领导商定安排工作聚餐。当晚,龙胜县在家的县四家班子领导、相关部门领导等36人参加在华美国际大酒店的聚餐,共4桌,总计消费3626元。

  通报称,龙胜县领导干部公款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社会影响恶劣。自治区纪委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引以为戒,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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