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记者 张孟君)对货运行业而言,这将是“大事”——8月1日,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在南宁召开全区高速公路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工作宣传会议,会上公布,广西将出台一系列新举措,治理车辆违法超限超载(下简称“治超”),其中新举措之一便是:8月1日起,高速公路收费站计重数据也将作为超限运输证据,可事后对相关车辆进行处罚和处理。
现状:“治超”抓现行 效果不理想
尽管常年治理,但广西“治超”形势仍很严峻。当天会议透露,根据全区高速公路收费站计重收费时统计的数据,2013年至今,车货总重55吨以上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因严重威胁道路、桥梁安全,国家明令禁止车货总重55吨以上车辆上路)达到68.5万台。
“目前主要靠路面流动‘治超’,有很大的局限性。”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治超”要抓现行,执法人员在高速出口发现货车超限,由驾驶员现场确认,执法人员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罚。该负责人称,由于执法队伍人手有限,另外非法超限运输的驾驶员有各种“对策”,目前的“治超”效果有限。
超限车辆对道路交通的危害显而易见,它们会对公路、桥梁造成损害,缩短其使用寿命,增加公路养护费用,还会降低道路安全性和通行效率。
新规:收费站计重数据 也是处罚依据
据介绍,为有效“治超”,自治区交通厅、公安厅等六厅局已于今年联合下发了进一步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长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区“治超”工作推出了一系列新举措。
“新举措最大的亮点是对违法超限车辆的‘动态监管’和‘后续处理’。”自治区高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区将推行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及后续处理相结合的执法模式。从8月1日起,我区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计重收费站将收集、汇总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的通行信息,经自治区治超办确认后,通报各相关管理部门作为依法进行后续监管和查处的证据。
“收费站计重设备收集的数据可作为证据采用,这就类似于电子警察。”一位资深路政执法人员说,这一招将相当有“杀伤力”,过去超限车辆只要不被当场抓住,就万事大吉;现在违法超限超载车过磅就会被记录在案,将无处可逃。
新措施还包括强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后续处理职能:运管部门在对货运车辆进行年审时,会对超限情况进行把关,发现该车被自治区治超办通报存在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又未经处理的,运管部门将督促运输企业(驾驶员)到路政执法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此外,交通运输部门还将加强对重点货物运输装载源头单位的监管,严格控制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出站。
影响:行业影响巨大 货运价将调整
“整个货运行业超限超载现象很普遍,不超,根本赚不到钱!”从事货运多年的刘师傅说,其实他也不想开超限车辆,“开在路上不安全”。刘师傅说,现在运输行业供大于求,互相压价,为了盈利,只能超限。
“如果真实行,影响太大了!”南宁一货运企业负责人称,若严格执行该规定,公路运价势必会进行调整,整个行业都可能面临洗牌,公路货运价也可能出现波动。但他同时也表示,目前货运市场某种程度上存在着“压价——超限超载——运力过剩——超限超载”的恶性循环,以竞争压价承揽货源,以超限超载获取利润的“不健康、不正常现象”。
释疑:事后进行处罚 确保有法可依
采访中,一些货运企业和司机也提出疑问:收费站的计重数据作为处罚依据,是否合法?
对此,自治区高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曾专门就此咨询自治区法制办。法制办答复称,收费站的计重数据可作为处罚依据,但前提是计重设备经过质检部门检测,且在检测有效期内。自治区高管局称,司机可对计重设备的准确性进行有效监督;如司机觉得处罚不公,可提起行政复议。
司机如何知道自己是否因超限被记录在案?自治区高管局表示,他们将定期在报纸、网站等,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违法车主;以后逐步向邮件、短信等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展。而对于外地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也将通过交通部联网系统,定期转往其所在省份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据介绍,8月份开始,各级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确保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长效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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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违法超限运输的处罚规定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