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河池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报:2013年以来,该市查处了7个县(市、区)发生的骗取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案件,涉案人员52人,涉案资金达207.9万元,9人被刑事处罚。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文件精神,我区财政厅、商务厅、畜牧水产兽医局等部门联合下文,决定从2007年11月1日起,对屠宰生猪的货主或企业在屠宰环节的病害猪损失及无害化处理给予一定补贴。然而这项既能保障生猪养殖户切身利益、又能促进屠宰环节管理的惠民政策,却给了一些监管部门和屠宰企业套取国家补贴的机会。
在通报的案件中,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案件极具典型意义。政策出台后,时任环江商务局局长的覃某,召集单位会计、出纳、屠宰场负责人商定:不管有没有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各屠宰场都要按照屠宰量的2‰-3.5‰上报。据查,2008年至2012年上半年,该县商务局共申报病害猪无害化处理1273头,但真实病害猪仅39头,共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61万多元。主管部门与屠宰企业互相勾结,虚构、冒领补贴资金,给国家财政造成重大损失,社会危害性极大,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河池市给予了严厉查处。涉案的52人,44人属监管人员,分属商务、工信、水产畜牧等部门。(记者/韦鹏雁 通讯员/卢潘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