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西|新闻|美食|时尚|旅游|汽车|高清|专题|微导航|惠购|教育|招聘

|邮箱|注册

新浪广西> 资讯 >法制>正文

南宁通报三起公车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人被处理

A-A+2014年8月1日08:36广西新闻网评论

  广西新闻网南宁7月31日讯(记者 杨郑宝)近日,南宁市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监督检查问责问效领导小组对三起公车管理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剖析三起公车管理问题背后的特权思想、作风不实等原因,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指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把服务世锦赛作为“一号工程”,深入开展“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着力加强公车使用监督管理,公车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极少数单位公车存在较多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查,南宁市民政局、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宁市江南区政府所属各一辆公车多次出现交通违法行为。市民政局司机刘某某、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员尚某某、江南区政府聘用司机陆某某,因驾驶公车多次出现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被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解除聘用合同处理。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胡某某、市第一人民医院总务科副科长苏某某、江南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陆某某等3人,因对公车驾驶人日常教育监管不严,分别被给予停职检查一个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处理;市民政局、市第一人民医院、江南区政府公车使用领导被市纪委约谈。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公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教育,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切实杜绝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现象的发生。各级“两重两问”机构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多次出现公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对情节较重的,既要追究驾驶人员的责任,也要追究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广西|广西城事|身边事|美食|时尚|旅游|读图|专题|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广西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