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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与广州市异地就医实现即时结算

A-A+2014年7月31日07:05新华网评论

  新华网南宁7月30日电(记者李斌)“以后在广州上医院,不用再拿账单回南宁申请报销了,省了很多麻烦。”7月30日,广西一家单位的退休干部刘君儒领到《异地就医凭证》后高兴地说。退休后,刘君儒到广州与儿子一起生活,因为医疗保险之前没有实现异地就医结算,每次看病后,报销医药费成了一个难题。

  当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与广东省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签署协议,正式启动广西自治区本级与广东广州市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即日起,广西自治区本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广州市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再需要个人先垫付资金和回南宁办理报销手续,而是由广西区本级和广州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联网进行即时结算,为参保群众带来便利,也有利于两省区间人员往来和两广经济一体化。

  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王忠平介绍说,今后凡在广州市居住或派驻工作一年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政策的自治区本级参保人员,凭自治区社保局发放的《异地就医凭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选定的44家广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记账结算业务。就医管理执行广州市相关规定;医疗费用按照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和个人自付标准,以及自治区本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待遇比例进行结算;出院时直接在医院办理即时结算,只支付该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年内,自治区社保局将进一步扩大与广州市合作,将南宁、柳州、玉林、北海等市纳入到联网即时结算范围。

  据了解,随着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和人口流动性的不断增加,异地就医“垫付费用”和“跑腿报销”问题日益突出,不但成为社保工作的一个瓶颈,也成为群众呼吁改革最强烈的问题之一。为解决好这一民生问题,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保局积极推进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在自治区以外已与海南省开通了异地就医结算,自治区内南宁、柳州、玉林、北海、防城港、钦州、百色、河池和自治区本级等9个统筹地区实现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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