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铁军 通讯员吴黎乐)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导致一正在拆除的废旧楼房发生垮塌,最终酿成两死两伤的悲剧。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检察院对该县“6·02”拆楼垮塌事故责任人杨嘉诚、沈庆桂、蒋小明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6月2日18时,蒋小明、杨嘉诚、沈庆桂等人在拆除平南县丽贤实业有限公司名厦大楼时,违反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法规,没有按照施工安全规程开展工作,在没有检查各楼层人员是否全部撤离的情况下,用钩机将楼层拉倒,导致未及时撤离仍在楼里的4名施工人员被掩埋,造成施工人员陆某、周某被当场压死,肖某、杨某被压伤的重大责任事故。
经调查认定,杨嘉诚、沈庆桂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蒋小明对事故的发生负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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