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 彭宁莉 通讯员 陈虹倩)自2015年4月15日起,桂林市作为继南宁后,广西第二个开放赴台个人旅游的城市,其居民也可申请赴台个人旅游了。而根据广西区内异地就近办证的便民措施,在南宁暂住的桂林户籍人员以及在桂林居住的南宁户籍人员,均可在居住地申办赴台个人游证件及签注。

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在出入境管理方面,采取的是“双证件、双审核”方式,即大陆居民必须持大陆公安部门核发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个人游签注以及台湾地区相关部门核发的入台证,方可开展赴台个人游。
依据《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注意事项》,赴台游人员必须经由南宁市赴台游组团社申请、代办入台证的相关手续。
有关办证须知事宜,可登录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官方网站(www.nncrj.gov.cn)或“南宁出入境”官方微信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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