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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检查结果“互认”到底有多难

来源:桂林日报2015年3月31日 10:27【评论0条】字号:T|T

  这是许多患者尴尬乃至“窝火”的经历:看同一种病,跑不同的医院,各家医院CT、B超、血项等检查结果互不相认,不断重复检查,单据攒了一堆,付出无数的精力和花费,检 查结果也是一样……

  面对较为强烈的患者质疑,我国卫生部门要求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但迄今为止,重复检查现象仍然较为严重。一些医院反复强调医检结果互认“很困难”,表示重复检查是“为了患者的健康”。

漫画《冤枉钱》漫画《冤枉钱》

  换一家医院照一次CT——— 重复检查何时休?

  哈尔滨市民李慧是一位80后妈妈,生完孩子后一直咳嗽、气短,并伴有低烧。2014年2月初,李慧在黑龙江省医院做了肺部CT检查,被诊断为间质性肺炎。随后,李慧又拿着片子到哈尔滨医大一院,希望得到专家进一步确诊,却被告知,检查结果“不认可”,需要再拍一次肺部CT。

  李慧想,哈医大一院是黑龙江省内闻名的医院,医生提出质疑也许是因为省医院的检查结果有误,便又做了一遍检查。两个医院的检查结果完全相同,都诊断是间质性肺炎。“同一种病,为啥让我一周内做两次CT?”

  和李慧的经历类似,来自安徽的老人付加德去年3月腰部扭伤,他去北京医科大学大兴人民医院拍了一次X光片,之后去北京世纪坛医院就诊,医生又要求拍一次X光片,两次医检结果完全一样。

  北京市民傅先生对记者说,像李慧、付加德这样重复检查的经历许多人都遇到过,无论在同一个城市还是在不同的城市,只要去医院看病,都会遇到检查重复、结果互不认可的问题。

  针对社会质疑,原卫生部2010年发文要求,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一些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也发文要求,互认范围及内容包括一级医院对二级和三级医院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等。例如,卫生部门要求医院对谷丙转氨酶、白蛋白、总胆固醇等抽血化验,以及X光、CT、心脏彩超等项目检查结果互认。

  但是,具体到很多医院和一例例的患者身上,医检结果互认却依旧相当远。

  互认要求遭遇“软抵制”——— 到底为了啥?

  广东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指出,医检结果互认有利于合理有效利用医疗资源,降低病人就医费用,简化就医环节,改善医疗服务。但是,医检费用占医院收入比重较大,因而推进医检互认容易受到医生的“软抵制”。

  “说到底,还是与院方经济利益有很大关系。”某三甲医院医生表示,按照医保相关规定,药品费用占医疗费用的比例,三级医疗机构控制在45%以下,而门诊患者药费比例不超过20%,其他的费用构成,就是处置费、检查费等。

  “这就要求我们控制药费和检查费的比例,假如一个病人,相关检查在别的医院做了,而转到我们医院不重新检查的话,他的费用大部分是药费。”按照规定,药费超出比例的部分要由医生支付。为此,医生需要以重复检查来平衡药费的比例。

  “另外,医院的仪器都是自己花钱购置的,一台100万元的仪器,当然得尽可能把成本赚回来。超出的,就是医生的绩效工资。”一些医生表示无奈,“减少医院的药价收入,就只好从医检中增加收入。”

  黑龙江省一家三甲医院院长表示,部分省市在贯彻落实卫生部“医检互认”规定时,通知各医院是否需要重复检查“由接诊的临床医生确定”,而院方认为检查结果互认风险很大,容易造成“误读”,影响对患者的诊治。

  分析人士认为,国家卫生部门要求推进医检互认,减少重复检查;但是一些省市卫生部门的通知又赋予临床医生以“最后决定权”,这样一来,国家政策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容易变形走样,因而重复检查难以避免。

  让患者少花“冤枉钱”——— 还有很多事可以做

  哈医大二院副院长焦军东表示,自从医检结果互认的政策推行以来,下级医院认同上级医院的检查结果执行比较好,而作为上级医院,对于下级医院的检查结果确有担心。

  “比如超声检查,患者拿来了地市级医院的超声结果,我的医生就得想一想,如果做得不行,就要重复检查,这也是对患者负责。”焦军东说。

  当然,对重复检查的质疑也不乏“误会”的成分。“有时候,患者认为的重复检查,其实并非如此,主要原因是信息不对称,难以从一张医学检查申请单上了解检查的不同,产生误解。”黑龙江省结核病防治院医生金龙说。

  金龙解释说,如果一名患者在甲医院做CT检查,发现肺部有阴影,然后选择到乙医院治疗,那么乙医院的接诊医生在问诊、读片之后,极有可能让患者再做一次CT检查;这名患者入院做手术前,有可能还要接受一次CT检查。第二次检查是增强CT或高分辨薄层检查,第三次检查是为制订手术方案提供依据。

  如何做到既不影响疗效,又让患者少花冤枉钱?黑龙江省卫计委医政处副处长赵昱辉表示,一是构建医疗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医院资源共享;二是将医生的收入与检查收入分离,从根本上改变检查提成的收入办法;三是患者多了解自己的病情,多咨询专业医生,以减少被重复检查的几率。

  “此外,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对于重复检查项目征求患者意见,并给予合理解释,有助于消除患者的疑虑,增强患者就医的满意度。”焦军东说。 (新华社哈尔滨3月29日电)

每个患者都想避免重复的医疗检查,得到认真规范的治疗。每个患者都想避免重复的医疗检查,得到认真规范的治疗。

  各方评论

  不合理的重复检查就该取消

  几天前刚做完CT检查,仅仅因为换了一家医院,就得重新再做。这种状况不仅很多患者都遭遇过,而且至今仍在全国很多地方的医院继续上演,不仅让患者无端增加不便,更额外增加了开销。治治这种不顾实际的重复检查“病”,是维护患者基本权益、维持正常诊疗秩序的当务之急。

  客观而言,有些医疗检查项目的确会随着时间变化而需要重新检查,比如检验炎症的血常规等,但患者怨气所在,则是诸如胸片、CT、B超等更多与时间变化不太明显的检查项目。一边是没有查过但需要检查的患者已经被排到几个月之后,一边是刚刚在另一家医院查完却还得重新排队检查,这种医疗检查乱象所导致的检查科“生意红火”,加剧了“就医难”和“看病贵”。

  不合理的重复检查劳民伤财。早在2010年,原卫生部就下发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全面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几年来,虽然一些地方在某些项目互认上有了一定进展,但总体成效并不明显。过度重复检查至今仍然广泛存在,成为压在患者头上让患者叫苦不迭的沉重大山。

  卫生主管部门三令五申,而不合理的重复检查依然我行我素,原因到底何在?由于医疗行业专业性强,以专业形象出现在患者面前的医生具有强势主导地位。查什么、查不查、怎么查,基本上全由医生说了算。尽管患者自我感觉跟上次检查没有什么变化,但面对强势医生的要求,通常也只好乖乖就范。

  不合理的重复检查是过度医疗的组成部分,正如患者普遍吐槽的,“重复检查的根子在于多收钱”。在这一点上,重复检查与“开大处方”的“以药养医”形式不同,本质上一样。为此,面对社会上对不合理重复检查的诟病,“各级医院技术水平、设备条件差异,为了让诊断结果更准确”而让患者重复检查的说辞,不仅是对同行业其他医疗机构的蔑视,在公众看来更像是一种搪塞,很难做到取信于民。

  取消不合理的重复检查,应该建立一种规范复检的台账,哪些检查项目多久之后需要重新检查,让患者可以查询。这样就可能挤压医疗机构无视民意、各行其是施行不合理重复检查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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