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晚报讯(见习记者 姚茂贤)21日上午,市民张女士打开了一瓶前几天刚买的酸奶,可两口酸奶通过吸管入口之后,她感觉味道不对。打开瓶盖一看,瓶身内壁不知为何已经长出了霉斑。昨天下午6点,经过与商场反复协商,商场方面最终以酸奶十倍的价钱向张女士进行了赔偿。
昨天下午,张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说,自己5月15日在联达广场人人乐超市购买的皇氏酸奶在保质期内发生霉变。她说,这一组6瓶装的酸奶生产日期是5月4日,瓶身上明确标有保质期21天,自己也严格按照冷藏的要求保存,没想到才过了几天,酸奶就发霉了。随后,张女士来到商场讨说法,可商场表示物品已经出售多日,不知道中间发生过什么,也可能是张女士保存不当导致,因此不能处理。
昨天下午5点,记者随张女士来到联达广场人人乐超市服务中心,再次向工作人员反映情况。通过张女士的商场会员卡,工作人员查到了购物记录,张女士的酸奶的确是在该商场购买的。由于张女士不慎遗失了购物小票,处理起来比较麻烦。就在等待的过程中,张女士多次说自己感到身体不适,“想到那两口发霉的酸奶就恶心,肚子也不舒服。”
经过反复协商,最后,商场方面同意赔偿张女士这一组酸奶十倍的价钱共126元。张女士对此也表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