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漓江进入2015年禁渔期 电鱼炸鱼毒鱼最高可罚款1万元

来源:桂林晚报2015年4月2日 08:53【评论0条】字号:T|T

  桂林晚报讯(记者 周文琼)4月1日,漓江禁渔暨增殖放流活动启动仪式在解放桥六匹马码头举行。4月1日至6月1日,漓江进入为期两个月的禁渔期。今年禁渔期间,渔政部门将重点打击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行为,最高可罚款1万元。

  漓江是桂林的母亲河,曾经生活着140余种淡水鱼类,但近年来渔业资源出现衰退现象。昨天的启动仪式上,我市集中将160万尾青鱼、草鱼、鲢鱼等鱼苗投放到漓江当中,在数量上比去年将近翻了一番。

  据介绍,此次禁渔范围包括漓江流经桂林市、灵川、阳朔、平乐的干流及重要支流,全长约175公里。市渔政执法支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禁渔期内以上水域禁止所有的捕捞作业,对于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行为,将没收作案工具,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屡教不改的,依法移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持有效捕捞证的渔民将由政府发放生活补助。渔政部门将联合市公安局,对水面、市场、酒店实施全方位监督管理。一旦发现违规捕捞和违法经营行为,将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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