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

  建立不良消费日常监测机制

  在广西大学校园里,挂有“倡导理性消费,远离不良网贷”“网贷有风险,同学须警惕”等横幅。据介绍,目前,广西大学已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多部门及时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内的扩展情况,并安排辅导员、班主任和党员骨干队伍对学生消费行为进行排查,发现参与网贷的学生,及时做好帮扶引导工作。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雷老师介绍,去年南宁某校一学生向同学借款100多万后消失事件发生后,自治区教育厅召集区内高等院校学生工作方面人员开了专题会议,要求各学校加强对学生参与网络借贷的排查。对排查获知的参与网贷的学生,该校老师要做好引导工作,当出现无法还款风险时,学校将邀请律师给予法律帮助。“平时,学院还做各种宣传和开班会讨论,以此纠正学生超前、过度和从众等不良消费观念。”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开始,上述两所高校均把消费教育与防骗、安全教育一起纳入到开学第一课的内容。

  驻邕其他高校也采取措施应对不良消费问题。去年10月25日,在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广西消委会举办了一场“我的金融我做主——消费教育大讲堂”活动,目的就是让在校大学生“提高金融消费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年11月11日,在广西医科大学学生工作部(处)老师指导下,大学生事务管理中心开展了主题为“拒绝不良网贷,提倡理性消费”的校园不良网贷宣传活动,提醒同学防范各类不良校园网贷诱惑,提倡理性消费,拒绝不良校园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