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果:过度消费带来“负能量”

  至于提前消费和过度消费对大学生的影响,广西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周可达认为,大学生在校期间习惯性地高消费,一方面会加大父母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自己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一开始工资不高,心理会产生一定负面效应,不利于自身的长远发展。

  顾春雨很担心过度消费对校园氛围的影响。他说,大学生是纯消费群体,以买一件衣服为例,商场里花几十元就能买一件质量和款式不差的,若追求品牌,甚至花大价钱购买外国货,那必定会从提前消费转化为过度消费,“如此下去,物质享受的一面强过做好学业的一面,整个学校的学习氛围就成问题了”。

  广西财经学院学生黄同学对上述观点感触颇深。“学院的商业气息比较浓,很多人瞄准一切商机去赚钱。”他举例说,一些同学在宿舍区开起了小商店,售卖小零食;一些同学利用亲友在国外留学的便利,做起了外贸代购,而大家在学习上的花费普遍不高。

  建议:既要做好引导又要加强监管

  2016年4月,广西大学某学院2014级研究生刘某某被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捕。检察机关审查认定,刘某某窃取多名同班同学的身份证、学生证等身份信息,利用这些信息在分期网贷平台进行注册,骗取贷款进行提现、网络消费,至公安机关立案时还有一万多元未归还。结合该案以及大学校园因信贷引发的其他刑事案件,西乡塘区检察院于去年6月曾向广西大学发出检察建议。

  检方认为,保护大学生,教育大学生,校方责无旁贷。理性消费不能在大学教育中缺场,求欲不求知更不能成为主流。学校作为监护的责任主体,理应在思想引导、财商培养、风险教育上下功夫,学校的教育跟上了,才有助于提升他们的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他们向高校提出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帮助学生科学制订消费计划,量入为出;加大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普及力度;加大学生资助信贷体系建设力度等应对措施。

  在南国法援公益律师刘凯中看来,部分学生由于害怕父母批评,选择贷款或通过节省饮食来购买产品,是透支自身的一种行为。“大学生的消费需求高且不知道挣钱的艰苦,太图享受而不知付出,因此没钱时就可能会通过校园借贷等渠道来满足自己的物质追求,一旦不及时还贷容易引起纠纷。”刘凯中表示,一些平台以分期付款为由变相地发放高利贷款,收取的综合利息高达年化利率30%以上,发生延迟还款时,这些平台用胁迫、盯梢、非法拘禁等不法催款手段,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如果发现裸贷等违反法律规定或治安规定的行为,司法机关就应介入”。

  邓老师则认为,网贷事件频发,说明监管部门对网贷平台的监管不能缺位。时下区内共有多少网贷平台向高校学生发放贷款、每月的流动资金有多大、哪些平台获得监管部门审批、哪些平台又引发纠纷等等问题,银监部门、公安部门至今没有就这些问题拿出答案,此种情况下要求学校做好引导工作,难度大效果也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