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近日印发了《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证制发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对《广西老年人优待证》的申办办法进行相应调整。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申办人可在年满60周岁、70周岁的前60日(以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申请办理《广西老年人优待证》。
2009年,广西颁布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对持有《广西老年人优待证》的老年人在公交、医疗、景点景区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待遇,惠及全区700多万老年人。2010年,自治区老龄委办公室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证制发和管理暂行办法》(桂老龄办发〔2010〕17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了《广西老年人优待证》的申办程序、时限和要求。根据《暂行办法》,申办人必须年满60周岁才能申请办理《广西老年人优待证》绿卡,年满70周岁才能申请办理红卡。由于申请办理《广西老年人优待证》从提交信息到领取证件需要60日的工作期限,因此,影响到申办人年满60周岁、70周岁时未能及时领取优待证享受优先优惠待遇。
为进一步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促进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自治区老龄委办公室把加强优待工作、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完善制证系统,优化申办流程,确保年满60周岁、70周岁老年人及时领取优待证享受优先优惠待遇。(张红璐、肖建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