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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今秋季学期起读中职校免交学费

A-A+2014年6月19日19:55来源:广西日报

  今秋学期起,我区公办中职生将全免学费

  6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从今年秋季学期起,我区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

  根据《关于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通知》规定,免学费补助资金由自治区财政统一按以下补助标准核拨:自治区直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2200元,设区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1500元,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生每生每年平均2500元,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生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自治区直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5000元,市、县直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3500元。

  在实行全面免学费政策后,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对于公办学校因免除学费导致收入减少的部分,《通知》要求,第一、二学年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予以补助;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不足的部分由财政按照不高于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适当补助学校。

  公办中职的全日制在校生均可享受到免学费的政策,那么民办中职的学生可享受到什么样优惠政策呢?据介绍,对经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而对于民办学校来说,则按照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和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记者罗琦 周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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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秋季学期起,在广西读中职不用交学费了!近日,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物价局下发文件,就我区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下发细则。

  据了解,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

  报读民办中职学校同样也可享受这一政策,文件中规定,对经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职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中职学校不收学生学费了,广西会在财政上给予学校补助,所需的补助资金,由中央和自治区本级财政全部承担。免学费补助资金由自治区财政统一按一定标准核拨,比如自治区直属中职学校每生每年平均2200元,设区市属中职学校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等,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和技师、艺术类专业的学生等,都有不同的补助标准。

  中职免学费政策实施后,公办中职学校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学费,也不得因免学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

  为规范该项工作,中职学校免学费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上报的学生信息的真实性和补助资金的管理负主要责任。中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中职学籍管理“六个严禁”要求:严禁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办学机构以中等职业学校名义招生并注册学生学籍;严禁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办学机构在中等职业学校挂靠招生并注册学生学籍;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一校两牌”注册学生“双重”学籍;严禁中等职业学校虚报学籍或保留流失学生学籍;严禁将普通高中、普通高校学生注册为中职学生学籍;严禁利用虚假注册学籍信息等手段冒领、套取免学费补助资金。(记者 关海芳 实习生 磨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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