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5月20日电(覃星星 黄剑铃 韦清耀)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广西今后污水设施处理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将纳入政府绩效考评范围。同时,配合相关激励保障机制,不断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最终实现到2015年底广西污水处理率达到85%(建制镇达到30%)的目标。
2008年以来,广西用三年时间集中开展了大规模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10年底,实现了全区县城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十二五”期间,广西将每年筹措5亿元的资金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3年广西城镇污水处理率已达到75%,比2010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但乡镇一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仍比较滞后。
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下一步,广西将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年度工作任务纳入各市县政府绩效考评范围。各市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加大污水设施处理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自治区污水垃圾处理办公室将定期对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此外,广西有关部门将陆续建立相应的保障措施和奖惩机制,对污水处理工作推进较好的地方给予表彰和鼓励,从而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助推广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