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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最大棚户区改造实行“阳光政策”

A-A+2014年3月31日12:02来源:广西日报

  “感谢党和政府,让我们住上了舒适明亮的新楼,圆了住房梦!”近日,自治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探访合山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光热小区”时,住户们发自肺腑地说。

  作为广西最大棚户区的合山市,将棚户区改造列为每年“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内容抓紧抓好。为确保“安居工程”办成“民心工程”,该市全程阳光操作,加强对保障房建设资金、工程质量、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可能存在的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问题,坚决杜绝“关系户”、“人情房”现象发生。

  阳光建设,确保工程品质优良。保障房项目开工前科学规划选址、优化设计方案。严格履行工程招投标程序,实行公开公平竞争。资金使用全程监管。施工过程专人跟踪检查工程质量,确保建成精品工程。项目竣工后实行质量回访制度,接受广大住户监督。

  阳光审核,确保申请对象资格真实。市里出台相关政策规定,严格资格审查把关。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有申报家庭的住房条件、经济收入、困难情况及相关证明进行联合审验,确保申报情况真实有效。将举报电话与公示名单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虚假瞒报的及时予以清除处理。

  阳光分配,确保过程结果公平公正。制定《住房实物配租抽签分配方案》,由市长亲自主持抽签摇号仪式,对所有房源均实行摇号分配,现场公布抽签结果。市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和市民代表以及申请户代表全程监督。

  该市保障房项目建设周期为2008-2017年,预算总投资6.6亿元,建设保障房7421套。计划用10年时间将全市所有棚户区改造完成,惠及困难群众3万余人。截至目前,已开工建设5421套,已竣工3417套,入住1900户,解决了5700多名矿区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预计今年末还将分配入住1000户,惠及群众3000人。(覃桂很 徐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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